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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想发财误入传销家产被骗光 |
作者:罗林林 文章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数 61 更新时间:2010/12/30 21:45:5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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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实录
一张10元纸币引出传销案
11月20日,东城某社区环卫工发现一张被丢弃的10元纸币,上面写着“被关某街某号楼602房间,传销,报警,救我”。对此,这位环卫工立即将该纸币送交当地的打击传销办公室,打击传销办公室立即组织公安、工商,对上述房间进行清查。
清查中,民警迅速控制房间内的10人;执法人员分为5组,对现场人员依次单独询问,很快找到发出求救信号的被拘禁者。然而,对其他人员的询问工作并不顺利,大部分的被查获人员都称是因为找工作而临时居住在这里,对于如何能进入这里居住、同住的其他人员身份、日常活动情况等,一概“不知道”。
根据经验,执法人员意识到这些人已经被要求“统一口径”,而下达“统一口径”命令的,估计是传销组织的“重要人物”。因此,执法人员调整调查策略,根据被拘禁者提供的情况,对3名参加时间不长、没有担任职务的一般参与人员展开思想攻势,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本质和严重后果,促使这3人的观念发生转变,认识到所谓的“3800元、辛苦一两年、换来年薪百万”的发财梦不过是彻头彻尾的骗局,看似对自己亲兄弟般关心的“主任”、“经理”,其真正关心的不过是“入门费”。
醒悟后的3名传销参与人员,主动揭露了该房间为传销窝点、刘某和宋某殴打并拘禁被骗人员的事实。根据收集的证据,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刘某和宋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对话传销者
误入传销孤儿家产被骗光
生于1991年的庞伟(化名)是一个孤儿,广西人。今年7月,已被大学录取的他,在朋友“发财梦”的蛊惑下,误入传销组织,并不能自拔。近日,他被市打传小组解救,重新获得了自由。下面是执法人员与庞伟的对话。
问:你是什么时候加入传销组织的?
答:8月份,我接到同学的电话,对方说介绍一份电子厂跟单工作给我,我就过来看看。
问:进入传销,需要缴纳费用吗?
答:根据传销公司的经营制度,需要交纳6300元,我交了56700元,也就是9个6300元。
问:这些钱从哪里来的?
答:我是孤儿,这些钱是父母留给我的全部家产。
问:交了9个6300元有什么用呢?
答:交了9个6300元就表示我参加了这个公司,这时我再发展其他人加入,我就可以有提成。
问:交9个6300元与交1个6300元有何区别?
答:交了9个6300元,等于是发展了9个人,这样就直接成为初级了。
问:公司的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答:是分级的,发展1~3个人是代理人,发展4~8个人是业务员,发展9~60人是初级,发展61~285人是中级,发展286人以上是高级。然后,代理人发展1个人可以得到867元的提成。业务员级发展1个人可以得到1122元的提成和255元的管理费。初级发展1个人可以得到1632的提成和510元的管理费。中级发展1个人可以得到2244元的提成和612元的管理费。高级发展1个人可以得到2754元的提成和510元的管理费。
问:提成和管理费有何区别?
答:提成是在我直接介绍一个人参加时获得的,管理费是我所介绍的人再去介绍一个人参加而我又能获得的。我直接介绍的人,以及我介绍参加的人再介绍其他的人,这些都是我的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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