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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为何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
作者:叶飘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142 更新时间:2011/4/3 5:04:4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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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经济邪教,是社会生活的“毒瘤”,不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败坏社会伦理道德风气,给家庭和谐造成伤害,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给社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造成巨大损害。传销者最终的下场则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身败名裂。更有一些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后,对生活失去信心,报复社会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随着中国传销不断的蔓延发展,国家出台 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国家相继出台两条法律法规,显然是政府对于越来越猖獗传销活动要进行严厉打击。
可传销活动为何屡禁不止,屡打不绝,打而不散,越打越多?这个问题是很多深受传销之害的求助者、网友经常问起我的一句话。
随着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转型期间,贫富差距,物价上涨,经济泡沫、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造成一夜暴富心态加重,民间投资项目缺少,大学生就业问题难,政府公信度不断下降等等一系的问题,造成传销不断的发展壮大。中国的大地上除西藏之外,所有省份都有非法传销活动。
国家虽三令五声的严打传销,但地方政府却以点带面,头痛治头,脚痛医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有甚者放任纵容,不管不问,以至于受害人亲属求助举报无门,埋怨心极大,对于政府丧失信心。
亲爱的朋友们,请原谅我们的国家吧!国家太大了,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我们需要一颗平常心来看待。想想国家房价是越调越高,物价越涨越高。当地政府为了追求GDP疯狂卖地,地王频现,某些城市拍卖的地价就高达上万元一平米,房地产商拿到地以后建房,加上建房成本和利润,房价怎能下降。成品油降价格上涨,造成运输成本加大,物价怎能不涨。中国人都知道,油价上涨解释为“与国际接轨”。而国际油价下降时,国内油价却不降解释为“中国特色”。国家一再强调“保持房价物价稳定增长,防止过快上涨”,却从未提到调整物价价格下降。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说:“国家是人民的,而政府能为人民办多少事?国家的税收是老百姓交的,而政府的钱真正为用到民生工程的有多少?三公消费一年多少亿,老百姓要承担高额的税收。同样的汽车美国却比我们便宜很多,而我们的年收入水平却达不到美国人民的一半,我要努力的挣钱移民!”。更有网友调侃道:“让子弹飞,让房价飞,让油价飞,让税收飞,让物价飞就是不让工资飞”。
想想国家的垄断企业,别的不说,说说铁老大吧!我们经常坐火车,对我们有着切身的利益。铁道部新规定,普通车票如果没有按时上车,车开后车票将做废。以前在开车后2小时可以办理改签手续。我们迟到没赶上车,车票做废,那火车晚点我们能得到补尝吗?站票,座位票同样价格,而卧铺下铺与上铺却相差几十元,退票扣除20%的手续费等等。也许只有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吧!
再谈传销,中国现如今参与传销活动人员高达几百万人,涉案金额高达几千亿。大家还记得“广西耻辱论”吗?。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梁胜利在打击传销犯罪专项整治会议上声色俱厉地说,广西一些地方的传销犯罪屡打不绝,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存在错误认识,竟然认为传销活动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把传销活动视为罚没款的重要来源。传销人员把广西看成天堂,“这是广西的耻辱!”决不让广西成为传销者的天堂。”
梁主席说了句大实话。接下来广西工商、公安、建委、检察、法院、综治、教育、监察、建设、司法、宣传、通信、金融、法制等有关部门进行多方位的联合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南宁,7月9日凌晨5时,当许多传销分子还在梦乡沉睡时,一场代号为“猎狼”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在南宁城乡悄悄打响。当我们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兴奋了,这次广西政府“太给力”了。可悲的是,经历这场打传行动之后,传销并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更加猖獗,猎狼行动,打死一只狼却引来了狼群,打狼人却不见了。现在的南宁已经成为传销之都。
如果不是媒体多次的报道,政府真的能这样严厉打击传销,这种力度能保持多久呢?为什么媒体报道之前不严厉制止呢?等到传销组织大到无法根除的地步才想到去打击,亡羊补牢为时晚矣。我们的政府就是如此,多少次类似事件的教训让我们对政府去失了信心。
想想当年传销天堂来宾出动多名警力狠打传销,一夜之间来宾变成空城。当地的出租房,小商小贩,出租车便没有了生意。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不惜再次放任传销活动,几年来来宾一直是传销的第一天堂。
2009年以广西为中心蔓延到了内地城市,新的传销天堂随即产生,湖南长沙,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某些地方政府似而不见。经过媒体的报道,虽有几次打击遣散,却没有真正取缔一个传销组织。
打击传销的难度是有,但绝非不可以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组织后,进行就地遣散对于一些高级别人员进行拘留调查。遣散?而不是遣送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词。工商公安打击传销组织就地遣散后,传销人员并没有离开传销所在地,而是重新聚集在一起,而对于高级别人员又很难抓捕,即使抓住高级别传销人员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然而每一次打击非法传销行动浪费极大的警力物力。久而久之工商公安对打击传销活动也失去了“信心”,便出现了工商推公安,公安推工商的事情发生。当受害人去公安部门求助举报时,敷衍了事相互推诿。
试问政府官员,当你们的亲友被骗入传销后,你们也这么冷漠无情吗?
遣散是不需要花钱的,如果是遣送回原籍,那就需要一笔费用,而这笔费用是公安工商出,公安工商愿意掏这笔钱吗?当地的财政更不会拿出这笔钱。如果要是能抓住高级别传销人员或者是能提供传销组织者的“收钱、发钱”现场时间地址,公安工商肯定会去打击的。
保护当地人的利益是当地政府必须要做的,大量的外地人来参与传销活动,从某些角度来说是提高当地的消费水平,拉动GDP增长,那些鼠目寸光的政府领导自然会纵容。
不可否认,某些地方政府也破获传销大案,大快人心。背后却留下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完全的解决。房东是否被处罚,传销头目被抓捕后,下线真的解散了吗?以我多年来的调查,上线被抓后,下线就会重新组织传销活动。抓大鱼一直是公安打击传销的态度,自以为抓住高级别传销头目后,传销组织会自行解散,也许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罢了。抓住几个A级头目后,下面的B级头目很快就会拉网单干,因为下层庞大的传销体系并没有解散。
难道打击传销真的这么难吗?
其实打击传销相对于调整房价物价要简单的多,那要看地方政府是否愿意。一招便可让传销彻底销声匿迹。那就是严厉打击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东,彻底斩断传销组织运作的源头。当传销组织者无法出租到房屋时,那传销组织者如何运作呢?
规定外地人租房,务工者必须提供公司或企业开据的证明,经商人员必须提供工商经营许可证,学生提供学生证,当地街道居委会定期检查,这样一来传销组织便没有生存的土壤。对于银行、通信稍加管理便可。
法律法规明确说明,提供给传销活动的房主将受到破5万到场50万的罚款。可惜的是我们每天看到全国各地打击传销行动后,并没有发现房东被处罚,即使是处罚也是凤毛麟角,让更多人的会想到是当地政府在保护当地人的利益。说到这些大家就应该能理解为什么传销打而不散了吧!
在这个“喝血(和谐)”的社会里,做为中国人能生存下来,我觉得是伟大的。做为世界第二高税收国家,我们的物价也是世界高一流的,直指发达国家水平,而我们的收入跟发达国家相比较那是相当落后的。在中国不叫国富民强而是国富民弱。想想天价的房子,而我们的工资却不涨。我们为了生存而奋斗,为了房子付出毕生的努力。
传销组织正是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疯狂发展,叫嚷着“搏一代,富三代”,“国家暗箱扶持,快速打造中产阶级”等一系列的谎言瞒骗着善良的人们。当参与传销人员不再是“弱势”,而是“三高(收入高,文化素质高,年龄高)”人群时,我们不禁想问是什么有着这么大的诱惑力。财富,这是人们永远的追求,所以不难看出这个社会对金钱的渴望不再是那些农民或者下岗职工。
如今仇富的心理越来越重,对于腐败贪污,从原先的怒骂到现在的麻木。那些所谓的富二代,太子党等等这些社会新词语的诞生,难道不是国家的悲哀吗?
我不是愤青,我爱我的祖国。但这个社会需要愤青,需要那些敢于说出实话的人。如果没有这些人社会难以进步。当我的朋友大多数移民后,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离开。我身为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我为这个社会的和谐付出我最大的能力。反传四年来我终于明白,我们只能改变一小部分人的命运,而对于绝大多数受害人来说,国家才是他们唯一的救星。
当传销组织者高呼:“我爸是李刚时”,我强烈呼吁“把打击传销的任务交给‘城管’吧!他们的战斗力我们有目共睹,值得信任”。我坚信国家能够彻底取缔非法传销,只是时间问题,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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