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山东省胶州市 “四网”构建无传销社区
作者:李成 匡华中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51  更新时间:2010/12/19 23:42:26  文章录入:admin

 

  山东省胶州市为构建无传销社区,建立健全了四级监控网络,实现社区内有人宣传教育,有群众参与防控,有应急处理机构,彻底铲除了滋生传销的“土壤”,避免了传销活动的“死灰复燃”。

 

  这四级网络是:社区教育警示网。建立完善“1+1”打传工作机制,即一个社区配备一名公安民警(公安边防民警)、一名工商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在社区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对常住、外来人口以及出租屋业主的宣传教育和巡查监控。社区群众防控网。在市内各大社区,建立推行“楼长负责制“,负责本楼防范指导工作。在农村社区,组成“夕阳红巡逻队”,在高发敏感区域实施不间断巡逻。社区业户责任网。通过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签订业户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包户到人、定期巡查等措施,加强对社区内出租房屋业户的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执法监管网。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凡是接到群众举报传销的案件,在城区的公安、工商执法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乡镇的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