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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立足本职共谋良策 合力铲除经济邪教 |
作者:曾屹崧 文章来源:法治快报 点击数 64 更新时间:2010/12/16 12:34:5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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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召开“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研讨会
立足本职共谋良策 合力铲除经济邪教
编者按:今年以来,南宁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惩处了一批传销骨干,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巩固战果,南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南宁市法学会组织召开“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研讨会,政法各部门与工商部门共同研究探讨打击传销之策,以消除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朱育兆:把理论研究转化为成果
南宁综治委、南宁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南宁市“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研讨会昨日下午在南宁举行,南宁政法各部门、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及部分撰写有关打击传销的论文获奖作者共同探讨打击传销之策。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育兆要求各部门要把理论研究转化为成果,密切配合,给传销以严厉打击;积极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以维护首府正常的经济秩序。
朱育兆听取了政法各部门、论文作者的发言后认为,这次研讨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打击传销符合当前中央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大现实意义,既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又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是一项关注民生的工作。
会上,朱育兆对战斗在打击传销一线的执法人员表示慰问,对获奖论文作者表示祝贺。他认为许多论文研究很有深度、有针对性,比如谈到了如何压缩传销分子居住地点等,政法各部门要注意把打击传销的论文研究转化为成果,要采取严厉措施,重拳打击传销活动。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五管齐下打击传销
从五个方面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一要明确打击重点,狠、准、稳地打击传销活动。
二是要立足本职,依法审判、严格执法。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办理传销案件的法律法规,确保办案质量。南宁市中院今年8月份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重点强调人民法院打击传销的任务,并对刑事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对传销案件的审理技巧。及时依法审理各类传销案件,通过公开审判警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同时教育广大群众,避免走上传销道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组织者、领导者,从严、从快、从重处罚;一般的传销参与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可以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较短刑期,或者由行政机关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强化运用财产刑罚,除判处一定期限的自由刑外,还要判处没收违法所得、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个人财产。通过财产刑的运用,使犯罪分子无利可图,打击其参与积极性。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法官要针对传销犯罪的特点,坚持寓教于审,力促传销者迷途知返,强化审判效果。
三是各部门在打击传销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四是要建立长效的打击传销宣传制度,通过公布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等,揭露传销的欺诈本质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增强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
五是须完善与之相关的各种机制,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机制,建立传销预警监管机制,建立传销受骗人员救济机制。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司法协作形成合力
一是强化公、检、法三家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针对打击传销犯罪取证难、证据种类单一、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多次就证据证明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沟通,力争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侦监和公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变被动审查为主动介入侦查,在侦查阶段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将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关口前移至侦查阶段,力争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依法有效打击传销犯罪。
三是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办理传销案件的质量。
四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打击重点,化解社会矛盾。重点打击传销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执法同时,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那些虽然构成传销犯罪,但情节轻微且确有悔罪表现、符合轻缓刑事司法政策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利于分化瓦解传销组织。
南宁市公安局:建立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机制
南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议由政府和综治办牵头,成立由工商、公安、法制、教育、银行、民政、城管、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治理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力度,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形成共同防范、共同治理的局面。
二是建立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机制。建议建立法、检、公高效办案协作机制,做到快诉、快判,及时打击。工商、公安部门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三是建立完善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坚持“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模式,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人责任,对违规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各城区政府把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有效解决侦查办案、反传销宣传、教育、救济、举报奖励和破案奖励等经费不足问题。
五是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南宁市工商局:组建打传联合执法队
南宁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
尽快组建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打传联合执法队,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的各项具体制度和措施,如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落实全市各级打传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