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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揭秘新型非法传销 骗取受害人“加入费”
作者:郭晓峰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网  点击数 38  更新时间:2010/11/29 9:31:38  文章录入:admin

 

  传统的非法传销已经过“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当前,与传统的非法传销相比,一些新型的非法传销已经不再限制入会者的人身自由,传销案主犯的作案手段更隐蔽,更注重对入会者的“洗脑”,从而实现对入会者完全的精神控制,令入会的受害人欲罢不能。请听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此向您揭示新型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有两大特征

  据石家庄民警介绍,所有的非法传销均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一般来说,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非法传销屡屡“升级”

 

  据民警介绍,当前,非法传销名目逐步升级。在侦办案件中警方发现,一些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人们加入传销组织。另外,违法手段更加隐蔽。目前传销组织发展呈现出异地活动、异地授课、异地发展下线的特点,在发展下线时不吸收本地人员参加,参加传销组织必须经人引荐,从而使发现打击传销更加困难,一些传销组织还不断修改计酬制度,通过降低入门费用、发放高额奖金、缩短会员奖金结算时间等手段,增强诱惑力和欺骗性,刺激传销网络迅速扩大。当前,传销与互联网的结合更加紧密。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发展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各环节实现了网络化,其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并且出现了高学历人员专门从事软件设计,为传销组织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现象。

 

  典型案例

 

  石家庄警方一次抓获276名传销人员

 

  据警方介绍,2010年11月4日,新华公安分局出动280名民警抓获以张强(化名)等为首的276名涉嫌非法传销人员。目前,已有140名嫌疑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在审讯中张强交待,现在的传销组织跟以往的大不相同,不再以控制人身自由为目的,而是加强了“洗脑”和奖励环节,更让成员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他们打着某公司推销产品的幌子,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吸纳会员,按发展下线或交纳会费多少晋级。该传销组织分为A、B、C、D、E几个级别,刚来的人都是E级,而要生存、晋级,每个新加入的成员必须发展两个下线业务员,这两个下线还必须各自发展至少两个下线,否则就不能在传销组织中晋级。而新会员购买所谓“产品”所支付的2900元,全部被经理(A级)、科长(B级)、主任(C级)等瓜分,要想拿工资,会员只有发展下线,谋求快速晋级,因此该组织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