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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员刘绍刚昨被执行注射死刑
作者:剡文鑫 赵军万  文章来源:新消息报  点击数 346  更新时间:2010/11/26 11:53:34  文章录入:admin

 

  一男子因搞传销落了个钱财两空,之后心生歹意,将同伴绑架杀害。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绍刚公开宣判,并采用注射的方法依法对其执行死刑。

 

  2008年10月,刘绍刚经同学介绍从河南省清丰县来到固原搞传销。2009年9月,刘绍刚因从事传销活动导致钱财亏空而产生绑架勒索的恶念,他准备了绳子、匕首和木棍等工具。同年10月1日14时许,刘绍刚给同伴魏杰萍打电话,以自己发展了下线,请其帮忙讲课为由,将魏杰萍骗至自己在原州区的出租房内,并用绳子捆绑起来。随后,刘绍刚多次用魏杰萍及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发短信给魏杰萍的家属,要求准备5万元现金赎人,并威胁恐吓如果报警或者不交钱就杀死魏杰萍。在勒索赎金未果的情况下,2009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刘绍刚将魏杰萍强行带至固原市古雁岭树林内,掐住颈部致其窒息死亡,之后担心没死,又用匕首朝魏杰萍颈部连刺两刀。直到这时,丧心病狂的刘绍刚还不死心,仍然电话联系魏杰萍的家属索要赎金。

 

  案发当天,固原市市民在古雁岭树林中晨练时发现了魏杰萍的尸体便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侦查,就在此时,几名群众将刘绍刚扭送到公安机关。原来,魏杰萍的家属接到刘绍刚的恐吓电话后,立即携带现金赶往固原。他们见到了刘绍刚却未见到魏杰萍,加上刘绍刚神色慌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便产生怀疑,他们当场将刘绍刚抓住扭送至公安机关。警方认为在魏杰萍被绑架的两天多时间里,其家人没有报案,以致贻误救人时机,造成撕票。

 

  今年4月29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刘绍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刘绍刚不服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