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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姐姐搞传销 非法拘禁领刑罚
作者:赵红光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点击数 69  更新时间:2010/11/18 11:19:33  文章录入:admin

 

  唐斌骗其姐唐枚来蚌埠,要求其加入传销组织,唐枚不从,唐斌和廖昂军、陈玉苹、孙妙采、雷民海、林欣芬采取看管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经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近日唐斌、廖昂军、陈玉苹、孙妙采、雷民海、林欣芬六人分别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8月20日10时许,唐斌将其姐唐枚从湖南骗到蚌埠,接到本市雪华路一公司宿舍住宅内,要求其参加传销组织。当唐枚拒绝参加传销,要求回家时,手机被没收,并被唐斌、廖昂军、陈玉苹、孙妙采、雷民海、林欣芬等人看管、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到8月31日16时,唐枚趁人不备逃至公安机关报案,上述六人被抓获。

  法院认为,唐斌、廖昂军、陈玉苹、孙妙采、雷民海、林欣芬采取看管等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六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不分主从。鉴于六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以上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