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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频陷传销陷阱
作者:王正 周逸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数 4502  更新时间:2010/11/17 11:04:49  文章录入:admin

 

  大学生求职频陷传销陷阱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雷乃云,为减轻家庭负担,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不想却被同学诱骗加入传销组织,最后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近年来,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网络营销等幌子,不择手段地利诱高校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继而引发犯罪的现象日益突出。”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

 

  据悉,2008年至今,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因传销引发的犯罪案件34件176人,其中大学生犯罪的46人,占涉案总人数的26.1%。

 

  大多涉嫌非法拘禁

 

  调查显示,在涉案的46名大学生中,有35名来自农村和山区。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毕业时急于寻求高薪职位和稳定工作,但由于社会阅历少、分辨能力差,很容易误入传销组织。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大学生参与传销引发犯罪,以非法拘禁罪居多。如湖南电视广播大学学生彭锋,被同学骗至郑州加入传销组织,仅20余天就被提升为“老板”。他与具有相同经历的两个湖南同乡一起,积极引诱和欺骗他人,并对被诱骗人员严加看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据调查,大学生参与传销大多是收取入门费、人头费,传销的全部是虚拟商品。如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系列传销一案,新会员加入该网络营销组织首先要缴纳2800元会费,费用由“管家”或“领导”收取,发展下线后按比例进行提成,提成款用于支付人员吃喝、租房等费用。按照传销组织内部规定,会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可以提成300元。湖南大学生李理被同学申双双骗至郑州,缴纳1300元加入“忆丽诗儿”化妆品连锁销售,并被晋升为“老板”,直至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始终未见过其所传销的“忆丽诗儿”化妆品。

 

  “大学生参与传销鼓动性强,大多发挥骨干作用。”一位办案人员说。大学生智商普遍较高,逻辑思维严密,熟悉经济知识和网络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因此,他们往往会在传销组织中发挥骨干和带动作用,更容易使人上当受骗。如陕西榆林学院大四学生徐海东,被同学以帮助找工作为名骗至郑州,交了2800元后加入网络营销组织,随即被升级为“老板”,负责看管、教育新加入组织人员。他拉拢利诱四川水利电力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张振斌等人,积极鼓吹网络营销,发展下线,在看管新加入组织的人员期间,非法限制他人自由,被公安机关抓获。徐海东、张振斌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为什么会轻易上当?

 

  知书达理的大学生们为什么会轻易上当?办案检察指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传销规则迎合了参与大学生的心理。传销之所以屡禁不绝,并不是它的骗术如何高明,而是它的游戏规则迎合了人们“不劳而获”的心理。以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办理的34起传销案件为例,只要交纳2800元至39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参与者就获得了从事这个“暴富”事业的资格,当参与者拉来的下线再交纳2800元至3900元不等的费用后,参与者的下线所发展的成员就会无级别限制地成为他的下线。这种财富几何倍增的谎言让很多梦想“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受骗大学生欲罢不能、难以自拔。在传销案件中,90%的传销参与者都是在被骗至传销窝点经过洗脑后,觉得这种赚钱方式比较容易而自愿留下来,这也是非法传销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传销活动往往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有的打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看似时髦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带有很大的欺骗性,也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轻易上当的原因之一。

 

  调查显示,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多是在找工作过程中误入传销骗局。办案检察官指出,在社会不能提供充分就业岗位的情况下,传销对一部分急于就业的学生很有诱惑力,因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介绍传销的危害、常用的欺骗手段、典型案例,使大学生们提高识别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传销人员往往十几个人住一个房间,经常大声喊口号、鼓掌、唱歌,极易被出租人或附近居民发现异常之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于在执法中发现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行为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没收出租房屋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