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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上QQ被骗入传销窝 跳窗逃跑却意外丧命
作者:杨静、岳德亮  文章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点击数 21  更新时间:2010/11/17 11:01:43  文章录入:admin

 

  宋某万万没有想到,QQ上的“女朋友”让他从上海到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不是为了情人相聚,而是将其骗入了传销窝。更没想到的是,被人强行监控的宋某选择跳窗逃跑以求一线生机的同时,他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近日,德清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了这群猖狂的传销分子。

 

     何某、杨某、陈某等11人结伙在德清县武康镇某小区内进行传销违法活动,他们称传销窝点为“家”,“家”里一起搞传销的业务员叫“家里人”,业务员的任务就是想办法骗一些人进来(他们称新骗进来的人为“新朋友”),然后让新朋友了解传销这个行业,不让他离开。何某和杨某是这个传销组织的领导,他们会给“新朋友”安排一个“师父”专门教传销的知识,还安排一个“黑脸”负责形影不离地跟着“新朋友”,其他的业务员充当“白脸”负责协助看管“新朋友”并不断给他洗脑。“新朋友”交2800元钱,就能成为他们的业务员,那个把“新朋友”骗进来的业务员就能从中拿520元的提成。

 

     陈某用QQ以谈男女朋友为由将宋某加为好友,两人感情渐深,陈某提出要宋某来德清。

 

     2010年5月2日,陈某成功将宋某骗至他们位于德清县武康镇某小区的传销窝点。当宋某得知陈某等人在进行传销违法行为时即欲离开,被屋内传销人员强行拦住,强迫他看传销的东西并逼其加入传销组织。为防止宋某逃跑,何某和杨某两位“领导”规定防盗门要反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另外9个业务员一起时刻看住宋某,不能让其单独在屋内活动,甚至连上厕所都必须由“业务员”相陪。

 

     为了让宋某消除抵触心理,“业务员”们轮流和宋某谈心聊天,对其做思想工作,说服其加入传销组织。同时还安排一人做“黑脸”,专门重点盯住宋某并板着脸使其害怕,便于对其进行控制。

 

     宋某被非法拘禁至2010年5月3日下午16时许,他提出去上厕所,出来时乘看管他的那个“业务员”不注意,突然冲进旁边的房间从五楼窗户跳了下去,将停在下面的宝马车后窗砸了个大洞,后经医院全力抢劫无效死亡。

 

     事发后,何某电话通知“业务员”们先到乾元镇以前的传销窝点去避避风头。第二天,两位“领导”回到武康的“家”准备拿行李出逃时被警察抓获。

 

     经德清检察院提起公诉,德清法院依法判处11名被告人非法拘禁罪成立,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