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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劳动教养一名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
作者:高玉清  文章来源:维权万里行  点击数 77  更新时间:2010/11/15 12:10:50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山东冠县经侦大队民警抓获的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聊城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劳动教养一年。

 

     经查:2005年至2006年底,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以“连锁销售”等模式为名,组织他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活动中,该李以生意好做,能挣钱为诱饵将下线骗来,为新人洗脑,使下线相信只要交3800元,发展三个人加入,两年后就可挣380万元。从而发展大批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并从下线人员所交纳的申购款中获取不同的“提成”或“奖金”,牟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