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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工商公安部门联手严打传销
作者:朱林科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点击数 122  更新时间:2010/11/9 11:11:49  文章录入:admin

 

   作为上海周边一线城市,舟山市在全省“迎世博、禁传销”行动中处于第一道防线。为做好打传禁传工作,舟山市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保持高度敏感性和警惕性,周密部署,积极行动,不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多管齐下遏制态势

 

  据了解,从历年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看,舟山的传销态势相对较为平稳,不属于传销活动的高发区和发源地。以外来人员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在我市也没发现,也未发生过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但近几年来,随着网络传销的兴起,一些传销组织相继渗透到我市,如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蝴蝶夫人”“世界通”大型传销组织已在我市形成不小的规模,打击传销特别是对网络传销的防控形势仍不容乐观。

 

  为有效发现和消除传销隐患,舟山市工商部门健全了举报网络的建设,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并加强了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互通,不断充实完善并搜集整理打击传销信息库信息。同时,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打击防范传销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通过与社区签订备忘录等形式,明确社区、工商在无传销社会创建工作中的任务、责任,通过以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开展,有效杜绝传销行为向社区群众的渗透。

 

  在全面分析和正确研判传销形势的基础上,舟山市工商部门坚持“打、防、控”三管齐下,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打传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和今年以来的“迎世博、禁传销”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工商部门在公安部门的紧密协作下,连续出击,打了一场围剿传销的攻坚战,先后捣毁“蝴蝶夫人”“客登庸”“世界通”等传销组织在全市的组织网络,17人受到行政处罚,5人移送公安机关并相继被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打传长效机制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全市工商部门在防范、打击传销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的建立,为长期、有效开展打传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在“蝴蝶夫人”“世界通”等传销案件的查处中,工商部门积极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沟通,专题协商相关涉罪移送事宜,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成立专案组联合行动,并积极协助公安开展刑事侦查,借助公安的侦查手段对传销人员实施监控和传唤。金融部门也积极配合对涉案资金的查询和冻结,有效弥补工商执法手段的制约,提高办案效率。针对传销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广、危害性大的特点,为有效打击查处,各级工商部门建立了打击传销应急反应、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案件查办机制。

  此外,工商部门除通过在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等传统方式外,还专门刻制150张打传宣传光盘,在人流集中、流动性大的区域不间段播放,广泛宣传防范传销知识,深刻揭露传销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性。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劝化,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明显增强,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能力得到明显强化,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集中出击有效排查

 

  在打传行动中,全市工商部门全面掌握传销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社区民警和各级维权联络点的作用,全面设防,重点稳控,深入排查各类传销隐患。根据历年打击传销工作和总局传销人员信息库中掌握的情况,工商部门强化了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整合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了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防控,通过对已受查处或已掌握的参与传销人员的控制和回访,及时掌握传销动态。

 

  在排查传销线索明确后,舟山市有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制定缜密的调查方案,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市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蝴蝶夫人”和“世界通”传销案远赴其总部所在地湖南郴洲、江苏镇江调查取证,全面掌握我市涉案人员的第一手资料。 2009年9月,舟山“蝴蝶夫人”传销案骨干分子曾某、应某因涉嫌犯罪,由舟山市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2010年7月,舟山市各级工商部门对“蝴蝶夫人”传销案其余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11人予以行政处罚。2010年5月,定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舟山“蝴蝶夫人”传销案主犯曾某、应某作出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30万元、并追缴非法获利206.8万元;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应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30万元、并追缴非法获利202.1万元。

 

  岱山县工商局根据前期暗访调查的情况,在掌握确切信息后对“康美来”传销案骨干分子入住的宾馆实施突击检查,并争分夺秒连夜开展询问调查,在该传销组织会员网站被屏蔽之前固定了重要证据。 2009年11月,岱山“康美来”传销案骨干分子徐某因非法从事传销被岱山县工商局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34.5万元,罚款24万元。

 

  嵊泗县工商局在对“客登庸”嵊泗专卖店多日蹲点监控后,因其总部被上海警方捣毁,为防事变,及时采取了“收网”行动,“客登庸”在嵊泗的传销案被顺利突破。 2009年11月,嵊泗“客登庸”传销案3名骨干分子因涉嫌犯罪由嵊泗县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 2010年3月,嵊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嵊泗“客登庸”传销案3名主犯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5万元;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4.8万元;王某判处罚金3.25万元。

 

  传销属涉众型违法行为,为防止在查处过程中引发不安定事件,市工商部门一方面抓住有利时机,有效运用执法手段,注重工作方法,有效控制局面和工作节奏;另一方面把握政策界限,实行区别对待,从重从严查处组织策划者,对因受蒙骗参与传销人员以宣传教育为主。从目前来看,一批大型传销组织在我市的传销网络浮出水面并得到取缔,使全市的传销态势得到了明显改观,传销蔓延势头得到有力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