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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网友原是“传销家庭”钓鱼手
作者:郭启朝 吴红军  文章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点击数 106  更新时间:2010/11/5 10:39:14  文章录入:admin

 

  11月3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恋骗人传销而引发的抢劫、非法拘禁案,10名“传销家庭”人员分别被判刑。

 

  该案的10名被告人张东、王斌刚、王利、姜胜、徐彩减、毛洪源、张文才、任耀华、杜晓敏、严天燕分别来自四川、陕西、湖北、浙江、广东等地,在传销组织内部设立了临时家庭,由张东担任家长,“家庭成员”最大的31岁,与网友聊天施展美人计的被告人王利和严天燕年仅20岁。他们首先由王利和严天燕利用网络与陌生人聊天,进而确定恋爱关系,再以想念或介绍工作为由欺骗网友前来,到车站接站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出面,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等网友被骗到他们租赁的房屋处,家庭其他成员就开始对其洗脑,如不从就开始限制其人身自由。

 

  2010年6月1日,被告人王利以谈对象为由将在网络上认识的徐某某骗至南阳,王利和杜晓敏接到徐某某后将其骗至传销窝点。徐某某到房间后,该传销窝点人员将门反锁,王利将徐某某的手机要走,传销人员对徐某某进行搜身。为防止徐某某逃跑,两名传销人员头顶着门睡觉。6月2日中午,徐某某因拒绝参加传销与姜胜发生争执,姜胜等人对其进行殴打、罚跪。徐某某在被非法拘禁期间,由张文才和毛洪源给其上传销课。张东、王斌刚多次让徐某某骗家人汇钱但未得逞,遂威逼徐某某,将其一张农业银行卡和一张中国银行证券卡及密码要走。2010年6月9日上午10时许,张东和另一名传销人员到银行将卡内的19800元取走。当日下午1时许,张东安排两名传销人员租车将徐某某送离南阳。

 

  2010年6月4日,严天燕以和网友吴某某谈恋爱为由,将吴骗至南阳的传销窝点。

 

  2010年6月7日,任耀华以让女友张某到南阳帮自己做生意为由,将张某骗至南阳,当张某发现被骗要求离开时,遭到拒绝。张某从该传销窝点三楼跑到一楼并呼救时,任耀华、张文才、姜胜、徐彩减四人将其抬至三楼,张某在被强行抬至三楼过程中因恐惧大叫,遭到上述人员的威胁及捂口。

 

  2010年6月9日下午,杜晓敏用同样手段将游某骗至南阳,6月10日下午,吴某某、张某和游某被民警救出。

 

  经过审理,被告人张东、王斌刚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