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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传销团伙覆灭记 |
作者:钟杰 文章来源:九江新闻网 点击数 28 更新时间:2010/11/2 17:03:2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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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活动隐蔽性强,参与传销人员思想顽固,工作往往只能做到教育遣返传销人员这一层面,打而不散一直是打击传销的难点。星子县公安局、工商局通过长期探索,找到了摧毁整个传销体系突破口。前不久,随着最后两名A级头目的落网,以吴某为首的传销组织被星子县公安和工商两部门联手掀翻在地,共抓获传销组织头目9人,均已得到了依法处理。
回放
今年6月,星子县公安局、工商局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个取名为“天津天狮”的“直销”组织,在星子县城柳絮路、秀峰大道、佳兰苑、船厂等出租屋内有“下线”参与人员一百余人。通过调查发现,该组织采取异地吸纳下线人员,头目异地指挥等方式使得该组织参与人员不断攀升,进而大肆敛财。该组织以出售“天津天狮”化妆品为幌子,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要求参加人员加入时须购买一套所谓的化妆品,每套2800元(实际上并不存在这类产品,2800元即是入门费),以此获得加入该传销组织的资格。“购买”一套产品(即交了2800元)便成为该组织的业务员,“购买”或是介绍购买的套数越多,级别越高。他们实行五级三阶制,由业务员往上分别是业务代表、主任、经理、高级经理。他们采取团队计酬或返利方式骗取下线人员钱财,即每发展一名下线业务员可提成该套产品(2800元)的15%,业务代表和业务主任、经理、高级经理也相应的按一定比例获得报酬,每发展一名下线(即购买一套产品)高级经理可获利1668元,依此类推。鉴于该传销组织涉嫌犯罪,星子县工商局将该案线索移交公安机关。6月18日,星子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侦察,星子县工商局予以积极配合。
一切情节似乎都和其他的传销案的开始没什么不同,但是就在一个星期之后,传销组织的根基被一一挖出。
6月2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A级)从浙江潜回九江瑞昌时被抓获。7月31日,专案组在武汉将涉案的陈某(A级)、罗某(B级)、许某(B级)、方某(B级),何某(B级)成功抓获。吴某(B级)投案自首。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于9月1日将该传销组织中的A级头目易某(女)、杨某抓获。至此,共抓获该传销组织中的A级头目4名,B级头目5名。
突破
相似的案情,不同的结果,源于星子县公安局、工商局在破案过程中的四点突破,它们是解开完美“打传”的密码。
自2009年星子县开始出现传销活动苗头以来,该县公安、工商部门注重从构建“打传”长效机制入手,始终保持“打传”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通过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益广告,典型案例演讲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布了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举报电话。社会群众得到广泛发动,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打传”活动中来。两年来,通过群众举报,该县端掉十二个传销窝点,使“打传”活动始终处于主动出击状态。
星子县工商局主动配合公安、社区对出租屋实行跟踪性监管,能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传销窝点的房东,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尽可能从房东方面挖掘线索。通过房东反映,掌握到在星子县出面为传销人员租住房屋的均为同一个人,并知道其姓名和联系电话,为最终侦破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对查获的传销人员,星子县工商、公安部门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并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问题,以此来感化他们,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通过耐心工作,执法人员从传销人员交待中掌握了所谓“天津天狮直销”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特别是一名来自湖口的受害者对那名出面联系租房者进行了指证,通过公安个人身份系统查询,掌握了该人的详细信息,获得了侦破案件的相关证据。
在案件收口阶段,星子县公安局、工商局注意讲究工作策略。他们发现县城佳兰苑小区有一传销窝点可能为该传销组织主要据点后,经过分析商量,采取了欲擒故纵的策略,对该窝点控而不打,派员实行蹲坑守候,待时机成熟时一举收网,获得了许多重要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