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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传销团伙高薪诱人入狼窝 |
作者:刘文钊 文章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点击数 31 更新时间:2010/11/1 12:47:5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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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同事网上设“高薪”陷阱
来自湖南省邵阳市的女子阿青(化名)因与别人合作办广告公司闹矛盾,一次上网和以前相处3年多的同事曹某(在逃)偶遇,便向自称在福建漳州当一家印刷公司老总的曹某提出有没有适合自己的职位。当曹某称让她到汕头新办的分厂担任生产主管、月薪5000元的诱人职位时,阿青不知有诈,从老家直奔汕头,没想到陷入狼窝,被非法拘禁了6天。最后,幸好同居一屋的受害者阿雄(化名)机警,从不法分子手中“骗”到手机后发信息向哥哥阿明求助,经阿明报警后,与另外一名受害者阿成(化名)同时被金平公安分局同益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
本月26日16时50分,同益派出所接事主阿明报称其弟阿雄一个星期前被人从福建漳州骗来汕头进行非法传销,现可能被拘禁在市区中山一横一带7楼内。接报后,该所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当天下午6时多,办案民警赶往桂馥里1号1梯,一路在楼下待命,一路直奔704房破门而入,成功解救出被非法拘禁阿雄、阿青、阿成等3人,现场抓获赵某(男,28岁,河南省桐柏县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
不发展“下线”限制人身自由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等7人先后交代了他们自今年10月4日利用租住在市区桂馥里1号1梯704房,以“介绍高薪工作”的方式为引诱,先后骗了受害人阿雄、阿青、阿成3人来汕,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还强制要求其3人上缴入会费2800元及至少每人再发展两名“下线”人员加入才给予自由行动,由于3名受害人均没有按要求完成,故一直被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广西玉林市人阿雄于9月15日接到以前同事雷某(在逃)的电话,以高工资待遇为诱饵,于9月19日被骗至福建省漳州胜利公园门口,并由雷某与严某(男,30岁,湖南省邵阳市人)带到漳州大通北路一楼下房间限制其人身自由,后又于10月4日被犯罪嫌疑人赵某等7人非法拘禁于出租屋内。由于阿雄上缴2800元入会费,与这一伙不法分子相处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他们放松了警惕。25日,阿雄假称要发展下线,向这一团伙的“主任”赵某借来手机,趁上厕所之机,立即将一条内容为“我被关在汕头市中山路禁毒宣传楼附近7楼上 救命”的求救短信发给其哥哥。
被拘时洗澡也有人紧盯
获救后,阿青眼含热泪告诉记者,感谢汕头的民警,才让她得以脱离魔掌,她已跟家里人报平安了。她清晰地记得,19日晚上9时许被骗入出租屋后,赵某就要搜她的旅行箱、手袋、钱包等物品。她不让搜,并拿起手袋往门外跑,赵某立即将她拉住,并喊了一声,房间内冲出5名男子,拽紧她的手脚将她整个人按在地上。她大声喊救命,他们又用一毛巾塞住她的嘴。赵某还威胁“再喊把你衣服脱光。”看着形势不妙,她觉得单凭自己没法跟他们斗,便顺从了。之后,他们便把她关在一间房间里,并叫一女子看管她,门外还上了两道锁。阿青说,虽然被拘禁只有6天,她却度日如年,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除了上课外,平时洗澡、上厕所都有人寸步不离跟着。她每天都在寻思着怎么求助。她把写好“传销 救命”的字条包在衣服,想乘机往楼下扔,但一直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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