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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破获一起“纯资本运作”组织传销案 |
作者:郭晋嘉 文章来源:中新网重庆 点击数 55 更新时间:2010/10/29 12:55:2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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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物销售,打着高额回报的幌子,不少市民陷入“资本运作”的陷阱。重庆市公安局28日通报称,该市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纯资本运作”为名组织开展传销案件,冻结传销资金600余万元。
今年7月,重庆市公安局收到群众举报:朱某等人利用“纯资本运作”为幌子,大肆开展传销活动。针对这一举报,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并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朱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逐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
10月1日,办案民警在广西南宁、重庆綦江同时开展行动,抓获朱某、张某、方某3名犯罪嫌疑人,冻结传销资金600余万元。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纯资本运作”为名,采取认购“资金份额”的方式,鼓吹行业快速致富,对参加人员洗脑,诱骗其加入组织。该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五级”依次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级别根据本人及其下线认购的份额(每份3800元)确定。根据其认购份额从业务员至高级业务员晋升级别,“三晋”指认购份额累积一定数量后由业务组长晋升业务主任;累积份额达到一定数量且发展2名主任后由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累积份额达到600份且发展3名经理后由业务经理晋升为高级业务员。上线人员根据级别从下线人员的认购款中直接或间接提成,级别越高则提成比例越高,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传销体系。
该组织大肆发展重庆、江苏、浙江、江西等地人员到广西南宁培训入会,涉案人员达700余人,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
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朱某自2009年3月以来,先后在重庆、江西等地发展人员入会,其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共计40余人,非法获利约50万元,在传销组织中已晋升为“老总”级。犯罪嫌疑人张某、方某系“经理”级,在该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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