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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金港城一传销窝点被捣毁 |
作者:葛强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点击数 57 更新时间:2010/10/28 20:30:5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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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只要升为部门经理,每月可分红1500元”。10月27日上午9时许,当一个由来自安徽等地35名成员组成的非法传销组织正在七里河金港城金福花园6单元701室对人员进行“洗脑”时,被西津西路工商所和敦煌路派出所民警查获,当场查获400本传销笔记。
据了解,传销头目张某以每月1000元租用该小区住宅作为授课“洗脑”场地。工商人员接到12315举报后立即联系派出所并赶到现场进行核实清查,民警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传销工作计划、已发展或拟发展的人员名单及通讯录等400本传销材料,但现场只发现了35名传销人员。记者看到,每个传销人员的笔记中都写着入会时间、个人简历。其中一份来自漯河人员的传销笔记上写着10月份入会对象竟是自己的妈妈和弟弟,这些传销笔记清楚地写着每个月每人要拉10人入伙,才可能升级为经理职务拿到“高薪”,由于这伙人无法提供合法的手续,民警和工商人员将其定性为非法传销组织。目前,警方已将他们遣回原籍并查封该房间。
现场一位民警称,目前他们还没有联系到房东,但已联系小区物业和社区人员通知房东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公安部《关于出租房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出租户违反房屋出租规定,把房屋出租给不法分子,并且在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而不去报告或制止者,可以对房屋出租人处以房屋租金5~10倍的罚款。公安部门表示他们联系到房东后视具体情节将对其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