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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骗下线生出绑架案 一男子因涉嫌传销被刑拘
作者:彭宁莉 马俊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点击数 50  更新时间:2010/10/26 18:04:49  文章录入:admin

 

  湖南人李某被骗到南宁做传销后,因钱要不回来,只好继续发展下线,令更多人掏出去的钱打了水漂。10月20日,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9日上午10时许,南宁市上尧派出所接到一匿名报案,称在大学东路51-1号某出租房内,有人被绑架。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将屋内的4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了解,该出租房是4男子之一李某的住所。李某今年41岁,湖南邵东县人,他在2009年底认识了一个名叫“晨星”的女子,该女子对他说:“现在的南宁就像当年的深圳一样,遍地是黄金,再不去投资发展就迟了!”李某于是跟随“晨星”来到南宁,并掏5.08万元买了一个份额,参加了所谓的开发北部湾纯资本运作。此后,李某又发展了张某等3名下线,3人共交了30多万元给“晨星”。

 

 

 

然而,自今年7月开始,“晨星”便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电话打不通,住处也人去楼空。眼看自己和下线掏出去的钱全部打了水漂,李某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3名下线。

 

10月18日,张某等3人听说了“晨星”已经走人,方知自己上了当。当天上午11时30分,3人一起将李某叫到了大学路某出租房内,在索钱无果的情况下,逼李某写下了15万元、16万元以及5万元的欠条各一张。当晚10时许,当李某回到自己租住的出租房内时,发现张某等3人又上门找他来了,并一直呆在他的出租房内直至次日上午。至于是谁报的案,李某等4人至今不清楚。

 

上尧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给了西乡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调查取证后,认定这是一个传销团伙,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将李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