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民警进入房间时,西服男子(左—)正在给十几个人“洗脑”。
吉林延边32岁男子刘强(化名)被朋友骗至济南章丘市—传销窝点后失去自由,44天的非人生活让他见识了传销的可怕与可恨。
10月17日,凭着刘强传出的—个不太准确的地址,刘强的亲友通过吉林当地媒体《东亚经贸新闻》向本报求助。接到线索后,本报与章丘警方联动,警方迅速出击端掉了这个传销窝点,救出了刘强和其他被骗人员。
误信朋友进了传销窝点
“一个朋友说在章丘做冷库生意,而且做得很大,劝我丈夫过去一起干。”9月4日,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刘强从吉林延边来到济南章丘,刘强的妻子张红(化名)告诉记者,她原本要和丈夫一起来章丘的,但对方催得急,两人就分开了。
第二天,张红赶到烟台一个亲戚家,之后数天都无法联系上丈夫,张红开始有些害怕,“感觉出事了”。
随后发生的事情印证了张红的猜测,仅有的几次通话,丈夫的声音和往常有很大的区别。几天后,刘强给自己的父母打了电话,称自己做冷库生意缺钱,结果,父母给刘强汇去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现金。张红找来一些要好的朋友商量丈夫的情况,“我们都认为他肯定是进了传销窝点。”
手机QQ传出窝点地址
后来每隔几天,张红就能接到刘强打来的电话,虽然两人都明白,但什么话都不能说,只能使用一些暗号。“电话里他说在冷库里忙着,我就知道他还在窝点里面上课。他没有人身自由,而且随时可能挨打。”由于不知道丈夫的具体地址,张红只能干着急。
10月初,刘强的朋友陈先生突然在手机上收到刘强的QQ消息,“他告诉我他现在深陷传销窝点出不去。”通过手机QQ,陈先生告诉刘强注意周围的环境,尽量提供准确的地址。
10月14日,陈先生的手机收到刘强的信息,上面告知了一个准确的地址。“我们感觉有了希望,先是在网上找到了那个地方,证明刘强提供的地址没有错误。”于是,张红和陈先生等三人于10月17日上午赶到济南,在《东亚经贸新闻》的帮助下,向本报求助。
警方端“窝”救人
得知这一情况后,本报记者立即和章丘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将帮助家属解救亲人。17日下午3时许,记者和张红一起赶到明水第一派出所,教导员于建利、副所长陈晓鹏很快商量好解救方案。
随后,记者和派出所民警驱车前往刘强说的地点。由于信息不准确,民警费了些周折才找到传销窝点。门口一望风的男子准备报信时,被警方控制住。
房间客厅里有十四五个人正盘着腿坐在地上听一个男青年讲课。
记者发现,这个小小的民房内竟然有近20名传销分子,不仅客厅里有人讲课,偏房里也有人在讲课。地面上铺着垫子,仅有的一张床放着这些人的行李。“一个屋里十多个人一起睡觉,大通铺。”看到警察,一个刚被骗来的女孩哭着说。刘强从一个偏房里面跑过来,见到自己的亲友非常激动。
厨房里堆放着一些白菜叶子,他们每天都吃这个,一个放着洗漱用品的房间散发着臭气。民警从房内搜出了一些笔记。据明水第一派出所副所长陈晓鹏介绍,他们将对这些人进行劝诫和教育,并将他们遣返回原籍。
刘强讲述44天非人的传销经历
没有自由,不拉人头会挨打
“我终于出来了!”17日下午4时许,刘强走出那间民房后长出一口气,“这44天我过得真是生不如死!”
刘强告诉记者,9月4日晚上8点多,他匆匆赶到了章丘。来接他的朋友并没有把他领到所说的冷库,而是到了一间民房里。房间里全部都是陌生的面孔,而自己的朋友却悄悄走掉了。当刘强也准备走时,3名男子从身后架住了他,并将他压在地上,不断打他。刘强知道自己上当了,随后被禁锢在一个房间里面。
整整六天,刘强一直呆在那个房间里面。随身携带的2.2万元现金、手机、身份证等物品,早已经被强行收走。每天,都有人过来找刘强打牌,或者给他上课。“每天都重复着打牌、上课。他们不让你自己思考。”
等到父母给他汇过钱之后,刘强的日子开始变得“好过”一点。六天后,刘强被允许出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身处的环境。
“我开始和那些"经理"演戏,让他们感觉我确实想干这个。”后来,刘强能够在别人的“陪同”下走出民房到别处上课,他开始记自己所住民房的位置。“我尽量记下一些明显的建筑物,这样好让朋友能找到我。”
“经理”为了让刘强拉“人头”,允许刘强在他们的监视下使用手机。“一般都是在晚上用手机,身边都有人,不会让你乱讲话。”后来,刘强发现自己手机上有QQ。他一边发短信息拉人,一边悄悄地通过QQ向外传递信息。“他们能检查短信息,但是查不到QQ信息。”正是这样,刘强才将自己的地址传递出去。
“这些人表面上对你好,但是如果你拉不来朋友,就会对你拳脚相加。”刘强说,一个很壮的小伙子不愿拉人,结果被揍得满脸是血。
“幸亏民警及时赶到,一个小女孩前一天刚被骗进来,这次也幸运地被解救出来了。”刘强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太害人了。
不进“鼠窝”就关你打你
19岁小伙拘禁同学获刑
拉人参与传销,想跑就关你打你,19岁小伙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一年半。
19岁的刘宁家在河北,一直没有工作,后来来到潍坊成为一名传销人员。今年3月,他联系到了自己的同学小王,称自己在潍坊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可以介绍小王一起工作,这样相互有个照应。小王信以为真,随即赶到潍坊。
小王来到潍坊的第二天,刘宁就“借”走了小王的手机,并带着他来到一个租住屋中“听课”。见到一群人坐在一个拥挤的小屋中,小王意识到自己进了“鼠窝”,就马上提出要回家,但是,这时他发现已经没有了人身自由。刘宁一直跟随小王,到住所后还要锁上房门。
又过了一天,刘宁带人“架着”小王去“听课”。当天中午11点多听完课后,小王在被“架回”住处的途中,趁刘宁等人不备,跑进附近一家小卖部央求店主报警,并跪倒在地向过路行人喊救命。刘宁等人见状,马上对小王进行殴打,并想将他拖回住处,结果被赶来的民警抓获。今年6月底,刘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刘宁为拉人参与传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还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遂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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