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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一团伙强迫他人搞传销被批捕 |
作者:李曾玮 刘斌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87 更新时间:2010/10/15 20:12:1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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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菊(女)、姜立辉、谭水莲(女)、郑立强、刘华(女)、黄昌玉、谭晓夫、鲁奇超、李海军、韩兰英(女)等十人,分别来自广西、四川和湖南,是一个传销团伙,因强迫他人搞传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近日周菊等十人被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2010年9月17日,周菊(非法传销组织负责人)以承包建筑工程为由将以前打工时认识的朋友唐某骗至本市,为了能将其骗入传销组织,19日上午9时许,周菊带刘华到旅馆将唐某接到本市陶店村搞传销的租住处,并电话安排姜立辉、谭水莲在租住处屋内等着,郑立强、黄昌玉、谭晓夫、鲁奇超、李海军、韩兰英在租住处附近把守,防止唐某到后跑掉。
9月19日中午11时许,周菊与刘华将唐某带到租住处,下午16时许,唐某发现被骗到非法传销组织,搞“天狮”化妆品的传销,遂起身要离开传销窝点,姜立辉、谭水莲、刘华、黄昌玉、谭晓夫采用推拉的方式将唐某推到屋内,限制其离开。在以后的几天,周菊等人按照非法传销组织的规定:唐某在屋内时,采取陪着其聊天、下棋等方式;唐某要外出时,就采取多人陪同的方式,以保证唐某始终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防止其跑掉。
在此期间,唐某因手机没有被收,就利用洗澡、上厕所之机向家人发短信求救,唐某家人报警后,本市警方经过摸排,直扑传销窝点,于9月23日在传销人员租住处将唐某解救并抓获周菊等十人。被害人唐某被周菊等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0余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