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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网恋骗网友搞传销 10名传销成员南阳受审 |
作者:康锦 张胜利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70 更新时间:2010/10/13 13:11:2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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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网恋骗网友搞传销 10名传销成员南阳受审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打击非法传销力度的加大以及媒体对非法传销的宣传报道,使很多公众越来越了解传销的危害性,传销人员成为“过街老鼠”,欺骗他人加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组织者于是开始改头换面,利用新的方式拉人加入。他们首先在内部组成一个临时家庭,明确分工,然后再让年轻漂亮的女孩以网络聊天的方式与网友“恋爱”,时机成熟后邀请网友见面,最后将网友非法拘禁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10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这种方式骗人传销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抢劫案。
这起案件的10名被告人张东、王斌刚、王利、姜胜、徐彩减、毛洪源、张文才、任耀华、杜晓敏、严天燕来自四川、陕西、湖北、浙江、广东等地,在传销组织内部设立了临时家庭,由张东担任家长,“家庭成员”最大的31岁,与网友聊天施展美人计的被告人王利和严天燕年仅20岁。这些家庭成员中既有初中毕业的农民,也有中专学历的老师。他们首先由王利和严天燕利用网络与陌生人聊天,进而确定恋爱关系,再以想念或介绍工作为由欺骗网友前来,到车站接站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出面,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等网友被骗到他们租赁的房屋处,家庭其他成员就开始对其洗脑,如不从就开始限制人身自由。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6月1日,被告人王利以谈对象为由将在网络上认识的被害人徐某某骗至南阳,王利和被告人杜晓敏接到后,当晚将徐某某骗至传销窝点。徐某某到房间后,该传销窝点人员将门反锁,王利将手机要走,该传销窝点人员对徐进行搜身。为防止逃跑,并安排两名传销人员头顶着门睡觉。6月2日中午,徐某某因拒绝参加传销与被告人姜胜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姜胜等人对其进行殴打、罚跪。徐某某在被非法拘禁期间,由被告人张文才和毛洪源给其上传销课,张东、王斌刚多次让徐某某骗家人汇钱,在汇钱没有得逞的情况下,威逼徐某某,将其一张农业银行卡和一张中国银行证券卡及密码要走。2010年6月9日上午10时许,张东和另一传销人员到银行将卡内的19800元取走。当日下午1时许,张东安排两名传销人员租车将徐业红送离南阳。
2010年6月4日,被告人严天燕以和网友吴某某谈恋爱为由,将吴志雄骗至南阳后,由杜晓敏和严天燕将吴某某骗至传销窝点,被告人严天燕将吴某某手机要走。当晚把吴某某安排在男宿舍睡觉,并由其他传销人员协助看守。2010年6月10日,吴某某被赶到的公安干警救出。
2010年6月7日,被告人任耀华以让女友张某到南阳帮自己做生意为由,将张某骗至南阳,当张某发现被骗要求离开时,遭到拒绝。被害人张某从该传销窝点三楼跑到一楼并呼救时,被告人任耀华、张文才、姜胜、徐彩减四人将其抬至三楼,张某在被强行抬至三楼过程中因恐惧大叫,遭到上述人员的威胁及捂口。6月10日,张某被赶到的公安干警救出。
2010年6月9日下午4点左右,被告人杜晓敏用同样手段将游某南阳,直到6月10日下午被赶到的公安干警救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东、王斌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个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东、王斌刚、王利、姜胜、徐彩减、毛洪源、张文才、任耀华、杜晓敏、严天燕为骗取他人参与非法传销而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东、王斌刚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10名被告人,被告人张东、王斌刚辨称自己不构成抢劫,但对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持异议。其他被告人对其行为均不持异议。
庭审持续到下午四点,鉴于本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法庭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