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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数起传销暴力抗法案件调查
作者:赵婷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76  更新时间:2010/10/10 23:30:17  文章录入:admin

 

安徽数起传销暴力抗法案件调查

  资料图:9月16日,甘肃天水。一位老人找到了自己陷入传销骗局的外孙女。但对方不愿回家,躺在地上。家人和警方只得将其抬回。 本报记者王阳摄

  我国从1998年起已明文禁止传销活动,但在安徽省,目前传销仍然活跃,而且出现新变种,今年已发生多起传销人员暴力抗法的恶性案件。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传销“驱而不散、遣而不走、禁而不绝”?传销“毒瘤”如何清除?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传销组织暴力抗法渐多

  安徽省公安厅统计显示,2009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105起,刑拘323人,逮捕137人,移送起诉158人。捣毁传销窝点1906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1091人次。

  如此打击之下,传销仍呈愈演愈烈之势。今年以来,安徽对传销的打击已达空前力度。1-7月,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174起,破案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4人。自今年4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捣毁窝点617处,教育遣返传销人员9443人次。

  在与传销斗争的过程中,执法者还经历了过去极少发生的事情:今年2月5日,安徽宿州市开发区金海派出所3名民警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6名队员在开发区陈营村依法清理传销时遭围攻,民警1人轻伤,6人轻微伤,3辆警车被砸。7月28日,十几名传销人员冲进合肥市工商局瑶海区分局龙岗分局,围攻殴打执法人员,致使4人受伤,办公一度中断。8月12日,近百名传销人员陆续从各藏身地点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观湖苑小区,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并打伤10余名保安队员。


  “上述暴力抗法行为实属罕见,说明传销活动肆无忌惮,如不严加整治,此类事件将难免升级。”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陈明奎说。他还表示,由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抢劫、杀人等案件近来也层出不穷,对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威胁。

  警惕“资本运作”式传销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近年传销出现了一个“新变种”--“资本运作”式传销,传统传销中作为幌子存在的产品,对它来说已非必要。比如,它要求每人缴纳69800元,申购21份没有任何产品的份额后,次月即返还提成19000元,然后发展3名下线并提成,每个下线再往下发展,以此类推。当下线累积到超过29人时可晋升为老总,每月支取高额工资,直到赚够1040万元便可出局,完成一轮所谓的“资本运作”。

  这一模式打着“资本孵化”“富人俱乐部”等旗号,声称无业绩压力、资格永不滑落、可超载”、可回归、可继承、可转让、可移点、可出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程胤说,“资本运作”式传销抓住了人们的“暴富心理”,貌似更科学、薪酬制度更合理,实则更具欺骗性,危害性更大。有陷入其中的参与者,可做到“六亲不认”。记者在传销人员龚某写的一份清单上看到,她详细剖析了母亲的职业、信任度、性格爱好和家庭情况,连欺骗母亲上套的谎言也编列其中。

  一些执法者表示,传销活动新变种的涌现,给打击工作带来了多重难题。首先是“发现难”。当前普遍采用的“资本运作”模式,一般不限制人身自由,骨干人员上门进行洗脑,一般也不扰民。一位办案民警说,这些人和正常居民一样生活和出入,无疑增加了发现的难度。二是“取证难”困扰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陈明奎说,即使端掉了窝点,抓获了传销人员,但对被“洗脑”后思想完全僵化的传销人员,办案人员无法与之正常交流。而且,传销多以诱骗亲友为主,案发后大多数人不愿指证亲人。

  虽然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定罪难”始终困扰着办案人员。陈明奎说,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才对组织者、领导者予以立案追诉。但实际操作中,这两个条件很难界定和实现。

  剿灭传销尚需大力气

  针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难题,尽快建立全国性合作执法机制,是受访的基层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人士最急切的呼声。陈明奎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多部门齐动并举,形成打击传销的全国联动机制,将打击传销活动由个别部门行动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让传销组织无法在境内生存和流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学副教授杨辉认为,完善打击传销考核机制,可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应将打击传销列入常态行动,不给传销组织和传销活动喘息机会。

  陈明奎等提出,应以传销本罪治罪,不能简单地就案件论案件,避重就轻地以非法拘禁、伤害等入罪。否则,惩治的只是低级别头目,而对整个传销组织架构没有伤及筋骨。因此,应追根溯源,揪出传销头目,唯此才能彻底瓦解传销组织。

  办案人员还呼吁,基层部门应尽快使房屋出租规范化,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传销活动无处扎根,变查处传销组织的“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