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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传销人员为大学生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555 更新时间:2010/9/29 11:21:4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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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打传办召开会议,公布近期打击传销案例。会上分析,对比国内其他地方,我市的传销呈现出低端化特点,目前拉人头的传销大概占到75%。其中,身份为大专、本科毕业生的传销人员,约占被查获参与人员总数的70%。
“我市传销呈现出低端化特征。”市打传办相关人士表示,对比国内其他地方,我市的传销一是数额比较低,加入传销组织的入门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四五千元,而2009年查获的广西北海“307”资本运作传销案,入门费高达6.98万元;二是欺骗手段比较单一,大多是人见人、面对面地进行欺骗,有的还要居住在一起,极少发生通过互联网络来发展人员的“不见面”式传销。具体到各种类型传销的比例,商品传销大概占到20%,拉人头传销大概占到75%,网络传销大概占到5%。
在传销人员构成上,根据对传销现场调查情况,身份为大专、本科毕业生的传销人员,约占被查获参与人员总数的70%。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东城查获3个传销窝点共28名传销人员,全部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其中不乏知名高校毕业生。
案例:拉人头从中获提成
本月初,市打传小组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依法对位于黄江镇鸡啼岗村某房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检查,当事人田某也在现场。
今年初,田某通过购买一份价值3800元产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成为东莞某服饰传销公司的业务代表。该公司以依靠“特许连锁销售制度”牟利为目的。据田某交代,只有通过购买一定数量服饰公司产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成为公司的业务代表后,才能取得销售公司产品的资格以及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通过拉人头,发展他人加入,可以从中获提成。(东莞阳光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