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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5名出租屋主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共被罚2万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70 更新时间:2010/9/11 2:20:2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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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潘登)“捣毁传销窝点1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近500人……今年以来,通过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打传行动,大大遏制了大沙田传销犯罪活动。”9月9日,在给自治区综治办的汇报会上,南宁市良庆区党委书记储朝辉介绍,从今年4月起,他们就开始启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压缩”传销的生存空间。
据了解,目前大沙田共有1.5万栋民房6万套间,在排查过程中他们发现35%—40%是空置房可以提供出租。良庆区在打传中认识到,要通过逐个社区、逐个小区、逐条街道实施流动人口清查,掌握流动人口的分布、结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教育、查处、惩处,实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全程监控的“旅店式”的动态管理新模式,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目前,共对5名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的出租屋主罚款25850元,对另外2名给传销人员提供上课场所的出租屋主做出听证公告。”储朝辉说,此外,他们还主动地与出租屋主交流思想、增进了解,让他们主动融入打传网络。同时对不主动登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屋主依法查处,如出租屋主是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实行“停职、停工、停薪”处罚并限期整改,如出租屋屋主如果是一般居民、违反规定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实行“停水,停电,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