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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百日执法战果显著 查处传销案件1338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1  更新时间:2010/9/6 15:28:41  文章录入:admin

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战果显著

  查处传销案件1338件,取缔传销窝点16583个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战果。据统计,自7月10日至10月20日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2549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1338件,取缔传销窝点1658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64738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12件、4334人,开展宣传活动19804次,印发宣传材料7272596份,没收非法所得84120余万元。

  措施有力战果丰硕

  在这次行动中,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重拳出击,战果显著。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立即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政府主席马飚,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省长吴新雄,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先后多次专门就打击传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河北、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陕西等省区党委、政府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为专项行动全面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认真排查,突出重点。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传销组织的分布、活动情况及特点,突出重点,实施精确打击,确保行动效果。一些省区市在排查工作中,采取了全面排查、重点区域排查和重点场所排查相结合的“三排查”措施,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结合排查工作,各地确定打击和案件查处重点。上海市确定上海新客站地区、国际商业城等人流量大、商家密集、宾馆楼宇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将在宾馆、商务楼等场所,以“产品交流会”、“推广会”、“培训会”等名义开展的传销活动作为查处重点。

  查处大要案件,捣毁传销网络。在百日执法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组织海南、江苏、吉林等相关地区工商机关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各地工商机关也组织查处了一批传销案件,捣毁了一批传销网络。江苏省公安、工商机关密切协作,经过长达8个多月的调查,一举破获了一起传销大案。此案涉及20多个省区市13.5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在查处大要案件的同时,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采取“端窝、挖点、抓上线”等措施,统一组织行动,摧毁了一大批传销网络。湖南省工商局组织长沙、娄底等11个市州工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了集中清查打击,一举捣毁该组织传销窝点480多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000多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和骨干280人。

  突出刑事打击,严惩犯罪分子。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契机,各地工商、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并肩作战,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查处的“世界通”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戴某等8人。

  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开展打击行动的同时,各级工商机关注重打防结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配合下,发送打击传销公益宣传短信4000万条。各地工商机关以《刑法》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及时、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揭露传销危害,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针对性进一步增强。

  健全机制夯实基础

  各地工商机关在百日执法行动中,注重将专项打击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为抓手,落实和完善打、防、控、管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以落实责任机制为重点,保证措施落实。各地工商机关普遍落实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做到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安徽省工商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实施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巡查、快速反应和预警制度,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和外来人口集中地区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地区的监控力度。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为重点,构建基层防控体系。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建立打击传销执法互动、信息共享、宣传教育、责任追究和市场监管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了禁传工作基础。贵州省自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来,已创建无传销社区1286个,无传销村836个,创建工作覆盖面达80%以上。今年以来,该省传销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

  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为重点,加强学生、学校防范抵制传销工作。吉林省工商、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13次,近万名大学生参加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

  以区域协作为重点,完善执法网络。各地工商机关在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的同时,切实加强工商系统地区间的协作,发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优势和作用,形成覆盖全国的打击监管网络和打击合力。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建立了泛珠三角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联手建立了苏鲁豫皖区域协作机制。

  以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的数据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了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已采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624条。

  打击传销任重道远

  在各级工商机关努力下,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效果,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在百日执法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发现了当前传销活动的一些新情况和特点:传销活动成因非常复杂,不仅存在反复,局部仍有蔓延势头;传销组织裂变速度加快,以“资本运作”等为名的传销活动开始扩散;互联网传销活动突出,并日趋严重;参与者向社会各阶层扩展,仍呈年轻化趋势,农民工、大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受骗参与传销的情况突出;传销引发的社会性问题时有发生,危害更为严重。

  打击传销百日行动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打击传销工作任务是长期而艰巨的,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且复杂。由于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流动性和隐蔽性,加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更加突出等特点,执法机关对传销活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人员遣送难,打击传销经费严重不足,工商机关执法手段单一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开展和推进。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加大部门配合打击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善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大执法系统督办力度、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的要求,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突出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区域合作执法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管工作,维护直销市场秩序;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建立健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打击传销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把握政策界线,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项机制锻造打击传销利剑

  ——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纪实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中,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等“打击传销五项机制”为抓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显示了强大威力,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领导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高效

  经过多年的努力,贵州省9个市(州、地)打击传销工作已由过去的工商、公安机关部门行为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贵州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遵义市委书记慕德贵主持市委常委会听取打击传销工作汇报,要求工商、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必取得实效;黔东南、黔西南、黔南、毕节等地党委、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政府牵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县(市)、乡(镇)分管领导、政法委领导、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均参加了会议,层层动员,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责任。

  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明确要求把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山西省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对公安、工商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山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打传领导小组组长杜玉林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百日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对传销活动打击一定要有力,整治一定要严厉,维稳措施一定要跟进,协作配合一定要密切。山西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案件,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朔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公安机关经侦机构、工商机关经检机构组成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机构;运城市完善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长治市狠抓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全市建立起覆盖市、区、县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上海市工商局与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行动措施、工作要求及工商、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开展各项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通知精神,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的上海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由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和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互通、情况汇总和督办大要案件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汇报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的工作情况。

  法律保障机制确保打击有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契机,加强线索摸排,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惩办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严厉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4月13日,吴忠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个销售“兰茜莉”化妆品的传销团伙,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控制了4名传销骨干,5月19日,吴忠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正式批准逮捕4人;9月28日,银川市贺兰县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查获了一个10人传销团伙,涉案金额50万元,部分骨干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湖南省工商、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9万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858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3.2万人次,抓获传销骨干708人。其中,工商机关查处案件107起,公安机关刑拘360人,检察机关批捕190人,法院判决111人,有力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传销蔓延的势头。

  执法协作机制确保形成合力

  辽宁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制定并完善了定期联系制度,共同分析打传形势,交流打传经验,研究打传措施。7月15日,阜新市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行动,一举端掉7个传销窝点,查获110名传销分子;7月27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对正在该县育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上课的传销组织进行了查处,当场控制74名传销人员,经过宣传教育,所有参与传销人员写下“不再参加传销活动”的保证书。

  浙江省11个地级市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9个地级市的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工商局,90个县(市、区)中的81个县(市、区)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55个县(市、区)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预警防范机制。目前,浙江省形成了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军,教育、宣传、通信管理、民政、财政、金融等部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

  群防群控机制编织防控网络

  黑龙江省工商局确定9月3日、9月10日为主题宣传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67次,散发宣传资料11.6万份,张贴宣传画1.4万张。绥化市工商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7次,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8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悬挂横幅400多条,张贴标语237幅,在社区、学校、商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193个;双鸭山市工商局与当地媒体开展有关打击传销新闻宣传活动,为执法行动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湖北省工商系统采取“办好一个宣传栏、确定一名联络员、选聘一批志愿者、签订一份责任书、编织一道防控网、形成一套防控机制”的“六个一”措施,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孝感、黄石、黄冈、咸宁、鄂州等地通过办宣传栏、设立联络员、选聘志愿者、签订责任书、建立信息平台、编织传销防控网,形成外地传销人员不敢来、本地群众不参与传销的局面。

  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确保精确打击

  江苏省工商、公安机关加强了信息化手段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应用,及时通过工商机关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公安机关110警务系统,搜集发现一批有价值的传销违法活动线索,为查办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提供了信息来源。

  湖北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作用,构建传销情报网络,广泛搜集传销活动线索,加强传销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传销动态,并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10月中旬,天门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在该市一出租屋内查处正在上课的传销人员55人,并将4名骨干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荆门市工商局招募志愿者15人,以12315维权联络站为依托,监控、搜集传销活动信息,及时掌握传销分子动态;鄂州市工商局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学校、社区、村组招募了150名志愿者,在城区巡回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鄂州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