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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传销人员遣而不散执法人员建议联网备案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6  更新时间:2010/9/6 13:06:07  文章录入:admin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近一个时期以来,宁夏全区各地频频发生非法传销活动,此起彼伏,而且传销活动越来越隐蔽,从事传销的人员往往“遣而不散”,遣散后不久又会在其他地区重新聚集在一起继续进行传销活动。针对这一传销新情况,宁夏工商执法人员建议,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联网制度有效监控涉案人员,以便对那些异地转移的传销团伙持续进行打击,及时捣毁其窝点,让传销活动无藏身之地。

  一天连端两传销窝点

  以歌曲《童话》为暗号,13岁初中生传销窝点当起了旁听生。今年3月17日,宁夏银川市工商局金凤、西夏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了两个传销窝点。

  当日下午,银川市工商局金凤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赶到盈南村7队一民房。当执法人员进入房间时,屋内一群年轻人正在热情地合唱着歌曲《童话》,屋内的小黑板上,则用粉笔大大地写着“老乡聚会”几个字。当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进一步检查时,这些人情绪激动地表示:“我们正在搞老乡聚会,不是在传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一堆讲课笔记资料,这些笔记资料上明确写有“为什么要用骗?一年可挣23.8万元、骗有恶意和善意的骗。我们这个行业不犯法”等内容。经现场检查登记,这66名传销人员均在20岁左右,分别来自湖南、湖北、广西、云南等地,大多是亲戚、同学、朋友以找工作、做生意为由骗来银川的。

  “这些传销分子太可恶了,这么小的孩子都被骗来听课了。”同日,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分局执法人员,在西夏区黄河路西侧原阳光技校三楼一间只有40平方米的教室内,发现了52名传销分子。最让执法人员感到吃惊的是,坐在最前面一排的“学员”中,竟然还有一个穿着校服的男孩。执法人员在检查登记中了解到,该男孩只有13岁,几天前从陕西省宝鸡市某中学来到这里。随即,执法人员对传销人员进行了登记教育,并当场销毁了其传销授课的工具。

  近一个时期,宁夏传销活动此起彼伏,在部分地区呈现多发态势。去年,银川市工商部门曾在5天时间内查处传销案件10起,在一次“凌晨行动”中,一举打掉了19个传销窝点,查获参与传销人员152人。今年年初,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区分局根据传销受害者的举报,在银川火车站附近则端掉了一个120人的大型传销团伙。

  尽管宁夏工商部门不断加大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但是当地传销活动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传销活动越来越隐蔽

  据宁夏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些传销组织按照几何倍增方式发展网络,速度快,涉及人员多;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现象有所抬头,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电子商务、网络教育、网络投资”等幌子,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发展人员;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情况日益突出;传销组织与社会对抗加剧,出现了有组织的暴力抗法,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从事传销的人员警觉性特别高,一般不携带手机,有些人连身份证原件都不带,给调查处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传销场所也非常隐蔽,往往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待拆房、闲置房内活动,有时候连房主都不知情。每个窝点的人员从以前的几十人减少到现在的十几人甚至几人,大规模的集中课堂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分散培训,不容易留下证据,而且他们经常变换窝点对抗检查。同时,外来人员在城乡接合部、居民小区租用民房,以介绍工作、邀请旅游、介绍对象为名,诱骗亲友来银川进行“洗脑”,胁迫其加入传销队伍的现象非常普遍。

  打击传销往往“遣而不散”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自治区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的执法中,存在调查取证难、查处取缔难、房屋租赁监管难、行政处罚难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一些“入迷者”在被查处后执迷不悟、不讲实话,而且传销活动组织严密、发展快、人员进出流动快、单线联系变化快、资金财务转移快,再加上传销者之间互不往来,给侦办案件带来困难。传销组织更具机动性、隐蔽性。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为了将传销活动继续进行下去,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手段,他们对我国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非常熟悉,这些组织甚至把如何规避政府检查作为培训的一项主要内容,因而其反调查能力大大增强,使得对传销活动的调查取证越来越困难。另外,现在的传销活动现场基本上没有产品,再加上传销骨干分子大多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一旦案发,便销声匿迹,难以达到从源头打击的效果,目前的查处工作停滞在“遣而不散”的层面上。重要的方面还在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其他规定,对参与传销的人员只能予以遣散,不少被遣散人员又返回从事传销活动。

  建议全国备案联网监控

  记者了解到,银川市工商部门目前已对被查处的传销人员全部登记在案,但由于缺乏联网监控措施,一些传销人员被遣散后不久又会在其他地区甚至其他省区聚集到一起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对此,银川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建议,应该把出租屋、宾馆、饭店及社区(村)内的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等基本信息录入台账,建立全国性的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各地执法部门可通过该平台上的线索,迅速进行排查并制订行动方案,捣毁传销窝点。对于那些多次参与传销活动的“顽固分子”,要重点监控、重点查处。通过给查处的传销人员建立电子档案,便于相关执法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监控,并与公安等其他职能部门建立资料共享机制,掌握更有力的证据,便于查处。

  对责任人应一票否决

  据宁夏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的传销已由过去的实物传销过渡到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演变成了一个诈骗团伙。针对目前打击传销的实际情况,健全组织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显得尤为重要。

  银川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乡镇街道与居(村)委会、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责任民警及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层层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责任书,对打击传销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因渎职、失职或重视不够导致恶性事件或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同时,要防止房屋出租方为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培训、授课等活动提供场所,防止商品销售者为传销者提供商品、防止金融单位为传销者提供资金、防止库房出租者为传销者提供仓储以及其他服务。对于在出租屋内从事传销活动的,对警告不听的房东进行必要的处罚并取消其出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