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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五大传销典型案例 谨防传销“变脸”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81 更新时间:2010/9/6 9:28:4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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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甄真)从7月10日至10月20日,我省工商和公安部门联手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活动,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天,省工商局公布近期查处的五大传销典型案例,希望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当心传销“变脸”,不要上当受骗。 8月6日,东营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黄河剧院内有人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工商局在公安协助下,对该剧院依法进行突击检查。初步查明,该聚众窝点的组织者共8人,均来自四川遂宁、彭州、双流地区,其推荐销售的产品为成都市成发药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力牌”康泰胶囊。该组织采取所谓赠送“礼品”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参加收听保健讲座,且礼品种类每日翻新。 8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聊城工商、公安采取联合行动,对位于市区南郊聊阳路付坟村的3处涉嫌传销地点同时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抓获聚集在两间民房内“洗脑”的传销人员109人。经查实,这是一起典型的“拉人头”传销组织,参与传销被骗的人员多为20多岁的年轻人,分别来自陕西、四川、河南、河北等地。多数被骗人员都是被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为名义,通过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骗来,通过对受骗者采取上课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威逼其交纳费用,然后欺骗他人加入。 7月30日,泰安市岱岳区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对位于岱岳区粥店办事处一栋二层楼房中传销人员聚集窝点进行集中打击,现场检查有传销课堂5处,正在上课的传销人员398名。经初步审查,其传销人员全部为外地人员,主要来自河南、贵州、湖北、广西等地,人员年龄以20到35岁的年轻人居多。很多传销人员都是被同学、朋友或亲属以找工作、游玩名义骗来。该传销窝点无传销商品,纯粹是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形式为主的传销行为。 8月6日,临沂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位于兰山区会堂宾馆四楼的销售“生命之源”净水器涉嫌传销行为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扣授课用手提电脑一台,数码投影机一台,调音台一台,投影布一台,手穴诊疗仪一台,“百岁康”1号一盒,“百岁康”2号二十一盒,“百岁康”3号二十一盒,“百岁康”4号八盒,“生命之源制备器”四台,心血管功能测试诊断仪一台,宣传资料、记录资料400页,6名主要负责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7日,苍山县工商局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位于兰陵镇一处民房内聚会人员进行检查,现场有6名人员正在讲解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月月爱”相关产品知识。经调查,他们的讲解产品及计酬方式:以购买2150元产品后成为其会员,会员再购买富迪系列产品享受七折优惠,再发展其他人员成为会员,以其他会员购买额的10%为奖金,被发展人员成为会员后,又介绍他们朋友加入购买产品再花费2150元,形成传销网络。来源: 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