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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类传销对象 为期3个月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1  更新时间:2010/8/24 12:13:05  文章录入:admin

株洲网讯(记者 郑炜青 通讯员 李广斌)今日起,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将拉开序幕。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曾民说,这次行动重点打击三类传销对象:

    一是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人员。本报19日《荷塘区传销为何驱而不散?》所报道的“驱而不散”的传销人员,也是这次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

    二是以资本运作、高科技、连锁销售、国家1040工程、政府融资、北部湾建设、扶贫开发大西北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拉人头”、团队计酬、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等方式,假借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三是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在校学生、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曾民说,这次行动,还将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直销人员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