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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4  更新时间:2010/8/17 17:00:13  文章录入:admin

 红网长沙8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夏雨 实习生 李文)打着“资本运作”、“特许经营”、“高科技”等名义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8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并将建立和完善打传长效机制。
  本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从8月10日起至11月10日,以娄底、邵阳、怀化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打击传销重点整治地区,以永州、衡阳、岳阳等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区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重点打击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加大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查处力度。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为严厉打击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违法行为及以“拉人头”、团队计酬、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等方式,假借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坚决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在校学生、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此外,将建立和完善打传长效机制,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结合创建“五无监管区”的要求,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在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人员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以及个别企业假借工商部门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