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全国政协委员缪寿良建议:须果断加大打击传销力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6  更新时间:2010/8/1 23:37:45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在国外被称为“金字塔阴谋”、东南亚地区被称为“猎头会”,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传入我国后,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大肆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偷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近几年中更是愈演愈烈,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破坏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传销活动为什么能在我国大行其道?一是社会上许多人对传销认识不清。大部分人加入传销先是受诱骗所致,而后是陷入泥潭难以自拔。二是对打击传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数年,但有的领导或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传销的查处时紧时松,并没真正做到常抓不懈,给了传销分子以喘息之机。三是对传销骨干惩处力度不够。传销骨干被查获后,往往只是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严厉的刑事处罚或进行一定时期的劳动思想改造,使得传销骨干受处罚后通常继续从事非法传销。对查获的非法传销案件,并没有追根溯源对其上线人员或传销物品源头进行彻底查处。四是打击非法传销还未形成社会联动。打击非法传销仅仅靠一两个部门,力量有限;社会上对什么是非法传销及其危害性认识不足,造成非法传销被禁止后仍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五是利用了人民群众急于发财的心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部分地区经济上的差异,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部分群众急于发财、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利用传销或者非法传销手段,大肆非法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和公众存款,来达到组织者牟取暴利的目的。

  为此建议: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协同作战,共同治理传销活动;司法机关要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严惩传销犯罪;加强情报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并且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抱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持续果断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