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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园传销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3  更新时间:2010/7/23 11:27:12  文章录入:admin

  弃文从商干传销
 2009年9月1日上午,羁押在第一看守所的李某一手缔造的 “梦圆国际会所”(以下简称 “梦圆”)网络传销帝国宣告从此覆灭。36岁的李某系郴州人,1996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当过中学老师,因不甘于清贫,选择了弃文从商的道路。2006年,他与一群朋友干起了传销。
    2009年2月初,李某得知一朋友曾在广州创建了一个 “创想未来国际私人会所”的网络传销系统,由于没有产品,收获不多,李某马上自荐。自2009年3月初开始,李某等人在株洲 “家润多”商务大厦B栋19楼租了间办公室,并对广州某技术服务公司传来一个网络传销系统的版本进行改造,建构了 “梦圆”网络平台,一张“蛛网”开始形成。
    据检方介绍,李某是这个网络传销帝国的缔造者。他把会员管理系统分四个等级:业务员、主任、经理、董事长。购买产品后,业务员提成15%,主任提成25%,经理提成38%,董事长提成12%。网民可采取买股的方式加盟。1股需要480元,业务员要买1至5股,主任为6至37股,经理是38至289股,董事要买290股以上,即一个董事至少需要做出13.92万元业绩。每一级别达到一定积分,电脑自动给予升级,当最初开始的会员发展到8个层级时就自动退出会员系统,只拿市场销售的1%。据悉,该网络传销组织先后发展会员上千人,并产生了易某等68名“董事”级会员,涉案金额达220余万元。
半年敛财近千万元
去年5月初, 网友小文 (化名)偶然进入网站www.168f.com,为李某的 “梦圆”的虚假广告所动。该会所自称出售劲霸酒、山参等商品,梦想一夜暴富的小文轻率地加入进来。按照要求,小文尝试性地缴纳3360元购买7股作为入会费,却得不到任何商品。经主任指点,他开始在亲戚朋友中寻找目标,怂恿网友加入 “梦圆”。发展下线、拉人头提成,使小文不仅将自己的损失转嫁给下方,还获得了上万元提成,并晋升到主任级别。小文积极地向网友推介自己 “成功心得”。面对巨大诱惑,不少人信以为真,纷纷将血汗钱投了进去。
 短短4个月,原本身无分文的李某,通过收取会费,在长沙购买了一套价值几十万元的豪宅,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
网络传销帝国被终结
   去年 6月中旬,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梦圆”进行网络传销,以发展下线,赚取会员费获利。株洲市公安局迅速成立 “6.21”专案组,并逐一掌握了李某等传销骨干成员的犯罪证据。
去年7月23日晚,获悉李某等人将在长沙某酒店召开一个较高级别的会议,民警赶到长沙,实施抓捕。次日,当来自株洲、醴陵、河南等10地的38名传销组织骨干齐聚一堂时,株洲民警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李某等人全部擒获,当场收缴手提电脑6台、小车1台。日前,经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判决李某和曾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11个月,并处罚金,其余8名传销头目分别处1年6个月至4年的缓刑,并处相应罚金,以“梦圆”网站为平台的传销团伙从此被彻底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