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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重拳挥向传销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9 更新时间:2010/7/23 11:25:5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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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积极建立专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建立巡查制度,有序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出租房屋管理作为抵制传销的有力手段,将大型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地段作为监控重点,由辖区工商所指定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查机制,掌握传销分子动向,一旦发现疑点立即进行查处,专门制作了打击传销宣传、检查、巡查、走访、回访等工作记录,做到了有的放矢,高效执法。对为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和住宿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厉处罚,提高出租房屋业主的自觉防范意识,对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窝点,切实巩固严打行动的成果。 建立综合打传体系,严控密设传销防护网。结合辖区特点,形成自上而下集打、防、管、控于一体的综合禁传体系,通过信息共享、监管互动,一旦发现传销案件线索,立即集中力量全力查处,对传销行为“快查、快结、快处”,坚持“举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势头。 组织专项打传行动,及时发现打击传销活动。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定期对出租屋、废弃仓库及未竣工楼房进行彻底排查,集中执法力量对群众举报的传销窝点实施突袭,快速查处和围追堵截传销人员,对传销人员和窝点做到“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有计划组织驱散和处理,并采取杀“回马枪”的方式,反复检查已被取缔的窝点情况,不给传销人员重新聚集的机会。 坚持教育、瓦解机制,严防传销活动死灰复燃。在严打的基础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类处理、教育群众、严惩头目、摧毁网络”的工作措施,对发现的传销骨干分子及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上当受骗人员妥善安置,耐心说服教育,通过教育使其认清传销组织本质,自愿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对被骗参与传销的人员产生了很好的教育转化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