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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啊:小心传销骗人手段及对策
作者:叶飘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518  更新时间:2010/6/25 11:02:06  文章录入:admin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专家介绍了传销与变相传销活动中主要的骗人伎俩:  

反传销网

     伎俩之一: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  

     从前不久查获的在东北及河北部分地区活动猖獗的“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件看,传销组织中等级严格,共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五个等级。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1名下线就可成为会员,按入门费的15%提取报酬;发展3~9人可成为培训员,按入门费的20%提成;发展10~64人的可成为推广员,发展65~391名的为代理员,按入门费的42%提成;发展392名以上的为代理商,可按其收取入门费的52%提取收入。  


     伎俩之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这是因为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  

     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  


     伎俩之三:没有商品的“销售”  

     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伎俩之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今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成功破获了美国互联网基金的一个传销组织。其组织自称通过在全世界发行,融资建立一个覆盖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乡镇)的庞大商品配送体系。其具体做法是,通过他人介绍,使用介绍人的注册名称和密码,登陆网站认购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认购后即成为基金的销售会员,3年内可获得8190美元的回报;如果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不断推销基金,还能不断得到报酬。在国内,加入互联网基金,需缴纳1680元人民币。加入者将钱款交给介绍人,由介绍人或其上线将钱款汇往美国。

  

     伎俩之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一些在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们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一些在校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  

     还有一些参加传销的学生对传销组织者宣称的“一夜暴富”理念产生兴趣,或被传销头目提出的“平等”“关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 


陷入传销怎么办?

    被搞传销的骗进去了,怎么办? 


      1、你问一下你的朋友,他/她具体在哪个地点(哪省哪市哪个街道/村,门牌号)?附近有些什么标志性建筑?他们传销都在搞些什么内容,具体有多少人等?把这些问清楚,否则报警了警察也不知道要怎么帮你呀。  

     2、还有一个,就是要你朋友假装拉你进去(卧底),在去之前把你的计划和行踪告诉警察,进去后随时与公安保持联系,告明行踪,这也可以救人。不过,这个方法很危险,如果你是女孩子的话就不要再试了,是男孩子的话,也一定要有防身之术才行。 

     问到大概地址,如果知道详细地址直接去当地派出所请求帮助带人!  

     如果不清楚地址,让对方告诉你汇款帐号,马上即可查询这帮住址,人到当地去请派出所协助找人或带人.  

     更可以说你愿意加入他们行业,请警察协助更容易找到传销窝点!  

     传销窝都是门窗紧闭,千万不要自行前往救人,他们一般不开门,更容易转移人或窝!  

     3、防御补骗,如果有朋友要你去他那玩、工作等等,请记住去之前先告诉自己家人、同学、师长、同事要去的地点、邀请者姓名、电话、身份资料等,越详细越好,以便以后联系。到达地点后第一时间要电话告之自己家人、同学、师长、同事目前具体情况,每次变换地点都要及时通知。 


     砸开传销之链,如何防御被骗传销 


     干传销赚钱吗?传销是怎样赚钱的?传销赚的是谁的钱?参与传销的人员中究竟有多少人赚到了钱?传销怎样使一名正常人被引诱入局成为痴迷者?随着兰山警方侦破的涉及14个省市、参与者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一千万余元的“5·20”特大传销案的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一个个谜团被揭开—— 而如何实现所谓“另一个世界”呢?“讲师”教的技巧是:偷,偷光老朋友的办法;看,多看有利我们发展的资料;榨,榨干老朋友的方法。“讲师”还开导,要从几种人身上开“线”:大老板的老婆、官太太、总经理的助理、高级文秘;有充足时间,闲得发慌的人;负债累累的人;胆子特别大、在社会上混的人;怀才不遇的人……一方面,部分传销人员整天默写、背诵“讲师”的“讲义”,以致走火入魔,精神恍惚。 

 

     一个被骗入传销陷阱的大学生赵某在办案民警面前这样说道:“这段时间,我和许多同乡的青年伙伴一起被骗到临沂做传销……他们才20多岁,传销使他们损失了钱财,失去了自由,更耗费掉了美好的青春年华。” 

 

     在警方解救中,该组织有近100多名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被传销组织者勾画的蓝图迷惑,深陷其中。一名大学生胡某是被其哥哥骗入传销陷阱的,后来这名大学生的同学也被骗来。这位同学不久即发现这是传销,坚决退出,并劝胡某也退出传销骗局。然而,这名大学生的哥哥却给弟弟跪下,求他不要退出。 


     加入会员半年、月薪至少两万的美丽前景,这对那些家境清贫正在求学的大学生无疑充满诱惑力。一个大学生讲述了他误入传销的经历:“传销者不管做什么事都是在偷偷摸摸的,还说什么为了不扰民;明明是骗自己的亲朋好友,还说是给他们一个发财的机会。我上了十多天的课,一开始我很相信,可是后来我发现这全是骗人的谎言,我差一点就上当了,我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那是一个魔窟啊。”  


      至于所谓进口直销的化妆品“爱博×娜”,至今谁也没有见到过。在一个会员的笔记本上,还记录着如何对付公安、工商执法人员检查的培训授课内容:“当上课时间来人(指公安、工商等执法人员)询问时,大家不要怕。男孩不要说话,女孩子最好哭出来,两个两个的往外走,就说要去厕所……”  


     另外,如何选择目标、如何邀约、如何带朋友也是培训笔记的主要内容。“要选急需转变的人、不满足现状的人、能挣钱干个体的人、以前小有成就、曾经辉煌想东山再起的人”;“带朋友要注意:不谈名利,不谈行业,不谈制度”;善意地骗;别让新朋友离开你的视线;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网络有多大;新加入会员来了之后,你让他们立刻上线,就可以知道他想要知道的东西等。  


    控制人身的传销链  

      对下线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是传销组织借以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整个组织“凝聚力”之所在。许多传销人员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之所以不逃离虎口,一方面是交了钱后,想扳回本,另一方面则是无奈于传销组织内部强大的人身和精神控制。  

      这个非法传销活动大部分都是来自异地的人员。传销的头目们就是要把人骗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让他们陷入几千里地孤立无援的境地,使他们把“公司”变成惟一的依靠,这就有利于“公司”对他们进行控制。  

      传销组织内部等级严密,规章制度繁多。每个传销人员只跟自己的上线和下线发生联系,底层业务员不了解B级经理、A级总经理的情况,更不知道他们的行踪。底层业务员根据上层D级、C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租住在一起,每一间房屋都有D级为房主,专门负责仔细观察每个人的举止、言谈和表情,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就及时化解不良情绪,以免其中途离队。因为在传销组织者看来,一个下线就是一个财富;留住一个下线,就是“滚雪球”式地拓展一片市场。因此,他们不会轻易让成员掉队。同住一房的成员也实行人盯人的办法,互相监督,防止逃跑现象。  

     针对底层下线思想不稳定的情况,传销头目把增强下线人的信心和决心作为每日必修的课程。在授课前,同声朗诵“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决不放弃,胜者为王”之类的口号,增强大家的斗志。  

     许多下线发觉自己上当受骗后,采取偷跑的方式想逃离传销虎口,但自己在车站还没有来得及上火车,上线公司C级、D级主任、经理们就闻迅追来,连哄带骗地又将他们诱惑回去了。一名吉林籍的传销人员周某为摆脱其上线人的监视,连行李都顾不上带,就偷偷跑到火车站想一走了之。哪知道,正在排队买车票时,他的上线和一名主任业务员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表示决心要离开临沂。上线主任把他带到一边,不愠不怒地轮番给他讲道理:“你回去还是打工,还是和以前一样。你就不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吗?我们这个行业是挖井淘金的行业,再掘一铲就可能见到金子了,可是,在这种关头,你却放弃了,你不觉得可惜吗?”大道理小道理轮番轰炸,这个“逃兵”不知不觉就变得没有主意了,最后身不由己地跟着他们又返回了原来的住处。  

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网络传销也随之兴起,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发展下线,以拉会员人数计酬。例如“世界通”传销大案,以下总结网络传销的特点及危害。  

    1、所有网络传销者,都说自己不是传销,还振振有词地说可以拿出某某部门发的某某证件。这可能和现实中的传销差不多。 

    2、入会费便宜。一般的入会费在千元左右。与现实中的传销比起来确实便宜很多,很多人报着受骗了损失也不大和试一试看的心情而上当受骗。 

    3、没有任何实际性的东西在传递。现实中的传销还是有一个产品在销售,而网络中的传销就是不断地发展下线,注册,注册,还是注册,每个人注册都要交纳一笔费用,并宣称你会得到多少多少提成。 

    4、网站宣称的滚雪球式的赢利模式是不可能实现的,也就是这种赚钱方式并不是可行的。 



    传销的规律与对策

一、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一)欺诈性。

    从目前临沂打掉的41个传销团伙情况看,传销人员多是打着推销、直销某种化妆品的幌子,以找工作、做生意为名,骗取亲戚、亲属、朋友、同学、战友、同事等钱财。这种只发展人头,不传实物的欺诈行为(实际上没有任何产品),形成恶性循环,构成了非法传销的犯罪链。

(二)组织结构复杂。

    从打掉的41个传销团伙情况看(涉案人员1500余人),传销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

    一是涉及地域广,全国各地均有,尤以东北三省、河南、河北、内蒙、云南、山西、陕西等省居多,亦有本省外地市人员;

    二是人员成分复杂。主要是社会闲散人员、农民、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也有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等;

    三是组织严密。他们的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管财务的,有管安全保卫的(主要由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组成),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对新发展人员实行集中食宿,每天集中上课培训。同时,对新上线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收缴其身份证件、通讯工具、钱财,由寝食负责人集中保管。对意志动摇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语言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新上线人员尽快交款。

(三)具有反侦查能力。

    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他们上课培训的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如何应对执法人员检查盘问,上课时间、地点不固定,经常变换地点。平时不准个人私自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三人以上结伴而行,对意志动摇人员则由专人跟随监视。

    二、几点思考和建议。

    非法传销案件社会危害性大,但缺乏物证书证等证据,难以认定非法经营的数额,以犯罪嫌疑人的级别及发展的下线人数作为逮捕判刑的标准缺乏法律依据,在审判时仅靠口供难以定罪量刑。

    (一)立法滞后,现行法律依据难以操作。对传销或变相传销现行法律,包括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2000年6月23日《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以传销和变相传销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的通知》和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及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原则性规定,非法传销要以非法经营定罪,必须是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非法所得1万元以上才能达到追诉标准,而相关法规、规定及司法解释还不健全,刑法第225条第4项对非法经营对何谓“情节严重”也没有明确规定,实施治安处罚劳动教养也无明确规定,造成公安机关破获该类案件后批捕难、起诉难、处理难。

    (二)此类案件涉及人员众多,体系庞杂,难以形成证据体系。传销案件机构庞大,人员结构情况复杂,网络组织严密,各线自成体系,由于参与非法传销人员绝大多数是外省人员,审讯查证极易出现上下线之间的断层,致使下线向上线交纳的款项难以认定,无法形成证据链条。

    (三)证实非法经营数额的书证难以搜集。非法经营数额既要靠嫌疑人供述,又要有其他的书证证实。加之嫌疑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的经验,经营过程中的体系图、业绩单、工资表、银行卡等书证都及时销毁或隐匿,难以查实,影响案件的认定。

    (四)驱而不散,形成恶性循环。通过对110接出警调查,传销窝点分布集中的北园、沂州、金雀山等派出所辖区,每天接此类案件报警多达10起之多,驱散后很快又聚集,形成恶性循环。

    (五)全民动员,强化防范。打击非法传销犯罪活动,加强防范也非常重要。一是工商部门严格注册手续审批;二是严格控制租赁房屋;三是通过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办理暂住证从中发现线索予以打击;四是号召社会各界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控制传销人员的衣食住行,使其没有立足之地。

    不管非法传销的欺骗手段如何翻新,我们还是要永远记住那句古老的俗话——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美丽的谎言,你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