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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网络直销名义四种传销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59 更新时间:2010/6/27 18:29:57 文章录入:叶飘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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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有关部门虽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受高额利润驱使,传销活动仍很难杜绝。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虽然我市不是非法传销的重灾区,但诱骗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也时有发生。为增强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工商部门提醒群众应警惕以下4种传销形式。 首先是传统形式,传销组织往往以“招工”、“招聘”、“介绍生意”、“介绍工作”等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戚、朋友、同学、战友、老乡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他们一般对参加者声称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报酬越多,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上课洗脑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 其次,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 第三,为引人入瓮,有传销组织往往披着合法企业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并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的传销行为。 相关报道: 网上商城实为传销魔窟 一特大涉嫌传销案查处 云南省工商局提醒警惕“电子商务”等新式传销 斐贝3G网店:网购平台的又一次“升级换代” 以网购为名非法传销 诈骗60万元 另外,一些传销组织还会以招聘、实习、兼职、校园代理、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各种途径向校园渗透。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核实用工单位资质、工作性质等情况,不要将学生证、身份证、手机、现金交给他人保管,以防被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 据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查办的案例看,在我市从事传销活动的绝大部分是外地人。他们在解决住宿问题时,一般选择房租便宜的区域租房,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的闲置民房。被骗新加入的人员和先来的人同住在一套单元房或院落内,集中吃饭,集中“培训”。一个传销组织一般有不同的窝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每天将不同窝点的人集中起来“上课”,强化“洗脑”效果。 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参加传销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也是违法行为。为此,有群众发现类似传销活动,请向工商12315电话及时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