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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出租屋,是打击传销的一条“捷径”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7  更新时间:2010/6/12 12:17:37  文章录入:admin

南阳网讯 南阳日报近日对传销的连续报道,受到广大读者的极大关注和充分肯定。说起传销的危害,大家义愤填膺,并纷纷建言献策,希望能早日摘除身边这害人害己的“毒瘤”。

  执法要严格

  一位老家在四川的市民打电话说,南阳打击传销的力度还是不大。他有个四川亲戚到湖南去搞传销,并成了一个小头目,还把自己的两个姐妹也喊去了,后来被当地执法部门抓住了,结果他们被罚了五六十万元,家里把房子都卖了。现在他的那些亲戚都不去搞传销了。

  的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商、公安等部门可以对传销人员,特别是传销骨干分子处以罚款、拘留等,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让他们感到“痛”,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然而南阳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呢?是传销人员数目庞大,执法人员力不从心。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目前南阳传销人员不低于5万人。一位派出所的民警说,他们派出所一共12人,所长教导员两人,户籍民警两人,剩下的办案民警只有8人。有段时间,他们平均每天接到3起被传销分子控制人身自由的求助,根本没有精力对传销人员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罚。

  那么,打击传销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管住出租屋

  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给他们提供容身之所。

  市民李先生认为,要想取缔传销,应该先管住出租房子的人。房子租给谁,房东心里应该有数,至少不能租给不法分子,否则就是助纣为虐。

  家住永安路的谢先生说,对于租房子给传销人员的房东,应该重罚。如果大家都不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那些人没有场地,也就没了“根据地”,怎么组织人员搞传销?

  市民张先生说,一栋楼房因传销被查近20次,这说明什么?首先说明房东没有是非观,为了挣钱,什么人都敢租;其次说明职能部门的查处行动只不过是走过场。

  其实早在2007年7月,市政府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公告》。公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提供聚集、培训场所,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保管、仓储等其他便利条件,出租房业主及租房者违规,将被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试想,如果谁把房屋出租给传销分子,罚他个几十万元,还用得着一查、二查、十几查吗?

  社区是前哨站

  79岁的来老伯说,社区是最基层的组织,每家每户有啥情况他们最了解,居民点来个陌生人,社区应该很清楚。所以,应该好好发挥社区的作用,多发动些老干部、老党员还有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打击传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宛城区仲景街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想有效打击传销,必须加强属地管理,要加大社区的责任,要守土有责。

  他们牛王庙社区、东关社区的工作人员经常到每家每户了解情况,调查暂住人口,如发现有租房给传销人员的,就与房主谈话,教育他们不要只顾一己私利,应主动清退那些传销人员。对于拒不配合者,则请派出所包片民警前往做工作。同时,社区还安排人员不定时在辖区巡逻,发现传销分子,立即遣散,并对容留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严厉查处。社区还与各居民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教育村民不容留传销人员。

  打击传销是一场持久战。在这场战争中,考验的是“打传”人员的决心和毅力。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坚持不懈,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共同参与,从自身做起,那么传销必定会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