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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传销分子 房东将被严处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54  更新时间:2010/6/10 10:39:06  文章录入:admin

 打击传销将下猛药:

  本报讯 (记者肖欢欢)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随着周边地区严打传销,传销分子向佛山流窜的趋势十分明显。为此,昨天专题部署打击传销工作。副市长王玲表示,佛山将加大对传销分子的刑事打击力度;房租出租给传销分子,房东将被追究责任;坚决控制住传销组织的资金,查询、冻结其账户。绝不能让佛山成为传销分子的天堂。

  新动向:

  传销分子陆续流窜到佛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谷办才昨天在通报佛山打击传销工作时表示,今年以来,传销分子向佛山流窜的趋势非常明显。高明区年初就连续捣毁传销窝点6个,三水区捣毁传销窝点2个。

  为此,今年将把打击传销工作重点由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整治转变为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要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形成公安敢捕、检察院敢批、法院敢判的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传销骨干和头目,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举措

  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王玲昨天表示,要密切与网络监管、电信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对发布传销信息的,既要处罚信息发布者,还要提请电信部门处罚服务商;对采用境内交易、境外支付方式从事传销的,要提请司法部门查询、冻结账户,追查资金来源、去向,控制住传销组织的资金;对为传销分子提供条件的出租屋主、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严肃处理。

  同时,要严格监督直销企业。严厉打击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对直销企业违规直销、从事传销活动,要坚决查处。

  王玲还表示,今年佛山将把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适当增加打击传销人员、经费和设备投入;在当前创建无传销社区的基础上,逐步创建无传销镇街和无传销区;逐步推动打击传销活动进社区、进车站、进工厂、进校园、进市场的“五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