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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通骗局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171  更新时间:2009/8/19 23:51:49  文章录入:admin

摘要:“每天花1小时看广告,月收入2700元,足不出户,点击广告就能赚大钱。”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宣传,你会无动于衷吗?
  “看广告有钱赚,每天花1小时看广告,月收入2700元,花两小时看广告,月收入1.8万元,足不出户,点击广告就能赚大钱,天天有钱赚”. “协助世界通招代理商晋升为特一级代理,奖励价值30万元轿车一辆,获取旗下所有市场2%的分红,晋升为超特一级代理商奖励价值100万元的别墅,享受所属市场范围销售额的6%分红”。如果你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宣传,你会无动于衷吗?
  这一定超出了你的想象空间,或者,你会认为这是在妄想。然而,在现实的世界里,还真有这种近乎天方夜谭似的诱惑。
  自2008年以来,受以上广告的诱惑,社会上成千上万形形色色的人们带着发财的幻想,从不同的地方朝圣般的投身于那个“实现梦想”的“魔方”——世界通。
  那么,这个迅速蹿红的商业模式真的能帮人们实现“天上掉馅饼”的发财梦想吗?“世界通”到底是在演绎财富神话,还是在精心编织瞒天过海的圈钱骗局?
  据了解,河南从事世界通广告挣钱的人数在全国首屈一指,被称为受害重灾区。
  自2008年10月以来,《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世界通在郑州地区的活动进行了半年的的明察暗访,期间又通过世界通代理商老张的引荐,以“考察项目”的名义打入被世界通总裁戴兵所说的 “先锋军”河南省郑州销售网络内部,揭开了香港一家公司以高科技为名、以“看广告有钱赚”为噱头进行传销游戏的惊天内幕。


  “庞氏骗局”翻版?
  世界通的传销游戏让人想起历史上有名的“庞氏骗局”。从1919年起,一个移民到美国名叫庞齐的意大利人隐瞒了自己的历史来到了波士顿,设计了一个投资计划,向美国大众兜售并取得了暂时的成功。1949年,庞齐在巴西的一个慈善堂死去时,这个“庞氏骗局”的发明者身无分文。
  毫不夸张地说,世界通正是当年“庞氏骗局”在新形势下的翻版。
  2008年10月25日,记者被朋友拉去参加了世界通在河南郑州市一家叫裕达国贸的豪华酒店主办了一次招商会,只能容纳200人的现场座无虚席,过道上也挤满了人。
  一位代理商给与会者看了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视频:比尔·盖茨把5间屋子大的计算机搬到办公桌上,成就了他的世界首富梦。今天世界通总裁戴兵把桌子上的电脑搬到手机上,实现两网合一,还把广告搬到手机上播放,打造一个无线流媒体世界老大,IT行业与手机广告业两个金矿加在一起,你想他将会成为什么呢?如果你跟着他走会成为什么呢?不用脑袋想,用你的脚指头想就可以得到结果……培训效果可以想见,不少人纷纷表示愿做代理商看广告挣大钱。

记者拿到的世界通《手机无线流媒体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招商显示,只需花999元注册为世界通终端用户,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下载世界通软件,然后点击每天发送的30条广告,每10秒钟看完一条就有0.1元的返利,月收入90元,可返利5年。
  更高的利润诱惑是一次投资23976元购30个看广告的卡号,每号每天可点30条广告,看完1条返利0.1元至1元,返利5年。按每条最低0.1元返利算,日收入为90元,月收入为2700元。月回报率为2700元除以23976元=11.3%,年回报率为11.3%×12(月)=136%,5年回报率为136%×5(年)=680%。
  该《商业计划书》披露:零售点投资4496元,5年返利2.7万元,三级代理商投资2.3976万元,5年返利16.2万元,二级代理商投资13.99万元,5年返利108万元,一级代理商投资89.9万元,5年回馈780万元。而协助世界通招代理商晋升为特一级代理,奖励价值30万元轿车一辆,获取旗下所有市场2%的分红,晋升为超特一级代理商奖励价值100万元的别墅,享受所属市场范围销售额的6%分红。
  世界通惊人的“繁殖”模式并不新鲜。从至少购买5张卡成为最低级零售点开始,就能取得代理商资格;要想赚更多,购买30张卡当“三级代理”。还有二级代理,一级代理,特一级代理,发展下线或一次性投资成为想要的级别,条件都是靠卖出更多数量所谓的卡来实现“升级”。那么,代理商们的“广告费”如何支付呢?“世界通”公司每天发30条广告,你看完这30条广告,做出所谓的“评论”,就能得到3块钱。至于那3块钱,发的也不是人民币,而是一种叫做“通币”的虚拟货币。
  按照“世界通”公司的说法,“通币”和人民币的比值是一比一,但实际上,当你要求提钱,把“通币”兑换成人民币时,你就需要支付8%的“手续费”。对此质疑时,“世界通”代理商告诉记者,钱是从香港打给过来的,所以手续费有些高。不过,你可以选择从下级代理商那里收取人民币,然后用自己的“通币”帮他支付“购卡费”,这就不产生手续费了。这无疑是世界通事先设定的一大“玄机”。因此,代理商可以选择把钱留在该公司账号里存放。“世界通”俨然成银行了!但不同的是把钱放在那里是绝对没有利息的。
  该公司“招商”时,承诺购买软件能获得5年的点击广告收入,但是和代理商签代理合同的时候,期限却只有一年。他们的解释是,通过这套软件点广告获得收入的“有效期”依然是5年,但是如果你找不到下级代理,公司就没有必要再和你续签代理合同。看到这里,相信读者会明白:原来让你签代理的主要目的是让你去发展下级代理。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战略》公布让人难以置信的“战略目标”:一、2008年年底前完成终端用户量1000万个;日点击率达到6亿次以上……2009年底完成广告营业额5亿元,实现世界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计划。
  二、2010年年底前完成终端用户量10000万个;日点击率达到60亿次以上……完成广告营业额1000亿元以上,日网上交易额5亿元以上。
  三、2013年年底前完成终端用户量10亿个;日点击率达到600亿次以上……完成广告营业额10000亿元,日网上交易额50亿元。

世界通的网站上公司介绍里写道世界通国际为一家专业从事手机无线流媒体终端软件技术研发与推广、流媒体平台建设与广告经营、无线互联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管理等业务的IT增值服务提供商,成立于2007年初,由戴兵联合投资创建。而其旗下拥有的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就这起“看广告有钱赚局”的制造者。
  世界通宣称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多普达等知名企业为缔约合作单位。本报记者致电三家单位确认,对方都予以否认。
  记者经长时间的采访世界通代理商,咨询工商部门和法律专家,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世界通都摆脱不了“庞氏骗局”的黑影。
  行“高科技”之名
  “世界通”宣称凭借核心技术和市场开拓,发展至今,已经成功签约近万余商家,其企业网站的点击率在短短几个月内便从全球排名第200多万位上升到第30多万位,中国排名从第六万位上升到第一万位。
  “世界通”的技术软件被称为LINK-WORLD,“被宣称为”高科技压缩技术“。但经行内人士分析后告诉记者,”世界通“所吹嘘的”高压缩“格式只是普通的手机流媒体格式3GP而已。在pc客户端播放的少数几家企业投放的广告只是普通格式的视频。
  “代理商”津津乐道所谓的“1P理论”,即通过引入第三方,使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成本还能赢利。这种称为自动营销的理论被世界通神化,用作“行销”的理论支持,巧妙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变为一种“只赚不赔”的投资行为。
  他们喜欢拿出来炫耀的一个例子是:“伦敦从事手机广告的运营商BLYK,用每月217条免费短信和43分钟免费电话为代价,换来用户每天接受6条短信广告的许可。” BLYK与世界通的对比区别显而易见,事实是BLYK一部手机对应一名广告接收客户,“世界通”则是几百张卡对应一位号称“代理商”的客户;BLYK的广告接收客户不用交钱,而“世界通”的“代理商”至少要买5张卡才能“享受”广告的“回馈”;BLYK没有“代理商”,而“世界通”是以多层次方式发展“代理商”;使用BLYK的软件是免费的,而在“世界通”,每套“软件费”的价格是999元!
  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鼓吹世界通是个创造“全球财富第六波”、缔造“数码经济财富神话”的手机无线流媒体产业领航者。称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深圳、香港、广东、广西、河南、海南、北京、上海、湖南、江苏、江西等地的市场经营发展迅速。
  对此,以深圳为例,记者查询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档案,没有世界通深圳分公司这个名称,只有世界通深圳代表处。据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大陆只有海南和长春在分公司。
  在世界通的资料中出现了一不得不说的公司,世界通称,他们注资1000万元成立了海南世纪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通),在海南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显示,世纪通是由内地居民施永兵出资990万元人民币、王程出资10万元人民币成立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公司。


  那么,这两家是否可以在大陆各省“联营”增值电信业务呢?

河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给记者答复说,依《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使用规定》等法规,世纪通只能在海南从事经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规定,世界通在国内从事经营活动违法!两企业未在河南省省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是违法的。
  但是国家工商总局给该处颁发的“工商备案”强调:“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本报记者查询到,国内曾有十几家媒体对世界通的行为合法性作出质疑和揭露。不过,不低于三十余家平面媒体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在众多媒体上刊出广告。世界通的网站显要位置清楚的注明曾正面报道过媒体名称。
  这样巨额的广告支出行为引起更多人的质疑,“如果真的像世界通宣称合法的话,有必要这样做欲盖弥彰吗?”曾有网友戏称世界通的一系列“正名”活动是“掩耳盗铃”、“此地无银三百两”。
  到底谁是“负翁”?
  揭开世界通的面纱后发现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它用于支付代理商的“广告费”,不是来自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而是来自“代理商”所交的“购卡费”。由于推荐下级“代理商”的佣金结算基数是999元/卡×所购卡数,而不是下级“代理商”的购卡费,因此实际上每个“代理商”加入,他的“购卡费”只够发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工资”,比如“零售经销点”购卡费4496元,购卡数5张,他的直接上级代理商至少可以获得499元的奖金。
  另外,直销公司的奖金都是以真实业绩为基数来结算的,“世界通”却不一样,由于公司最高级别的“代理商”是省级代理。对“代理商”来说,自然是自己投入得越多越好。因为投入越多,折扣越大,“回本”的时间越少;但就世界通公司来说,“招商”招进一个喜欢“砸钱”的代理简直就是灾难!
  既然这样,那到底谁是“负翁”?为此,记者根据世界通发布的相关资料进行算了一笔帐。
  2008年底前完成终端用户量1000万个;2009年年底前完成广告营业额5亿元人民币;2010年年底前完成终端用户量1亿个,完成广告营业额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按2009年世界通还是1000万个终端用户算,软件收入为1000万(张卡)×999元(每卡售价)=99.9亿元,软件和5亿元广告收入总计亿元。再看支104.9出,每卡每天发送30条广告,一条返利0.1元至1元,返利5年。按最低返利标准算,应支付看广告的费用为1000万(张卡)×30(条)×0.1(元)×365(天)×5(年)=547.5亿元。收支相抵为5亿元(广告收入)+99.9亿元(卡收入)-5亿元=-442.6亿元。
  而按2010年1亿终端用户、广告收入1000亿元算,软件和广告收入为1亿(张卡)×999元(每卡售价)+1000亿=1999亿元。而应支付看广告的费用为1亿(张卡)×30(条)×0.1(元)×365(天)×5(年)=5475亿元。收支相抵亏损额为1999亿元-5475亿元=-3476亿元。
  以上的计算还不包括打折、工资、奖车奖等庞大开支。算账的结果是,买卡号看广告的人越多,世界通的亏损越大,最后将无法支付费用,唯一的办法就是挖东墙补西墙,拿后面加入代理商的钱返给先加入者,直到资金链断裂或是圈钱蒸发。

    河南一位资深广告人质疑道:“世界通广告收费标准是每条2毛钱,按其所说的2010年达到1亿个终端用户算,如果一企业在世界通上发布广告,一天播两次连播6个月,要支付的广告费是1亿×30×6(天)0.2(元)×2(次)=73亿元!在中国最有影响的面对的是十几亿人口的中央电视台做广告,标王每天狂轰滥炸播放广告也不过5亿元以内!任何一家企业如世界通宣称的那样做广告,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有网友一阵见血的指出,如果你是投放广告的客户,你是否愿意你投放的广告只是被人这样随便的点击却不关注你的广告内容,点击过后却不知道你广告说的是什么!难道你就这么愿意送钱给人花?没人会在这样的地方发布广告宣传的。
  现在距2008年已经一年,实际“日点击率”,显然和“世界通”所规划的“6亿次”差得太远。这种现象只有一个解释:他们并不真的需要有企业注意到自己愿意投过广告,只是追求代理商的购卡费而已。
  既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广告商,一切“盈利”便成了天方夜谭。到底谁是“负翁”?不言自明。
  涉嫌新型传销?
  “世界通”大肆神话般的“创富”宣传果真如此吗?
  对外宣称 “看广告有钱赚”,收益是由众多广告发布商支付广告费的。但事实上,根本没有这样的广告发布商。目前为止,世界通所开展的经营业务就是吸纳更多新代理商、收取更多售卡费,用以支付所谓广告点击费。
  简而言之,“世界通”还是在玩一场“空手套白狼”的豪赌。另外,“世界通”与代理商的签约合同有效期只有一年,代理商只享有“优先续签权”,就算一年合同到期,能否续签的决定权掌握在“世界通”公司手中,一旦新发展代理商的购卡资金无法支付广告报酬,势必引起“世界通”公司资金链的断裂,所有的利益都将无法保障。
  2008年11月2日晚和11月3日晚,河南电视台三频道《民生大参考》栏目已“是卖软件,还是搞传销?”为题播出了对世界通项目在河南的代理商经营状况的质疑报导。
  记者在世界通总裁戴兵在他的网上空间里看到他对该事件的表述说,“让很多代理商产生的误解和错觉,对世界通在河南的市场发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记者注意到,他们辩护认为世界通的经营形式与传销无关,其依据则是工商部门的认定非法传销的标准:有无高额的入门费、有无团队计酬、产品是否物有所值。

    这项诞生近百年的非常商业模式世界通利用,发挥的淋漓尽致,居然请了20余名著名法学专家、学者与权威政法工作者“论证”认为世界通的商业模式没有违反国家法律。
  世界通在数家报纸上发布信息显示,2009年3月18日,一个所谓冠着国字头叫中国生产力学会批准同意组成专家课题组,对“世界通营销模式”进行调研和评审。4月8日,由中国生产力学会和该生产力发展课题组联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送达《关于请求明确世界通公司营销模式合法及批准市场准入的报告》,报告称“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律”。记者在经过长时间的与代理商老张的沟通,取得了其信任后,在位于郑州市东大街福华大厦9楼,见到了,被对方工作人员称为“闵总”(经理)高级代理商,极力的劝导记者加入他们团队。不过,当记者提出质疑时,他始终不断强调其“合法性”,还拿出众多河南本地报纸对其专题报导为佐证。
  到目前为止,到底有多少人参与世界通代理?代理商卖出去多少所谓的软件?涉嫌金额多少?这些数字暂时无从得知。
  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些代理商事实上都是自然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学生、教师、下岗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等等,一旦发生问题,社会危害性极不可估量。
  潇湘晨报7月1日报道,长沙工商部门认定世界通涉传。记者通过多方渠道得知,由于涉嫌变相传销,世界通在包括河南在内的十几个省份被工商部门查处打击。
  有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士认为,虽然“世界通”经营模式表面看似合乎情理的,但其传销本质还是比较明显的,手段相当狡猾。
  记者在深入采访时发现,世界通在河南郑州各地的办事机构既没有挂出公司名称,也没有固定电话和传真。他们之间全靠手机单线联系。记者按照在世界通日前公布的香港总部的电话和深圳办事处、长春等分支机构的电话同样打不通,并且公布的世界通公司的网站也无法登陆。
  6月30日,全国打击传销百日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行动。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当前,传销犯罪形势仍然严峻。中央领导对打击传销犯罪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此次百日行动将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
  记者手记
  又是一场悲剧上演!为那些无辜的上当者深感惋惜。其实,“庞氏骗局”并不高明,受骗的大都是社会底层民众,涉及的范围会比较大。虽然美国巨骗麦道夫已被FBI逮捕判刑150年,但是,这种事情并不会绝迹。在美国如此,在中国更如此,在世界其他地方亦如此。所谓防范,只有靠人们自己的警惕,而关键在于,不要贪心,不要相信那些轻易就能赚大钱的鬼话。
  但是,现代社会在金钱欲望的引导下,越是违背常理的赚钱大话,越是容易使人相信。这也常常使人无奈。但面对诱惑时,有些仍然迷失了自己。
  企望一夜暴富的人们,当你的理性和意志被世界通之类编织的发财梦所左右时,千万别忘了祖祖辈辈留下的那句老话:“天上不会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