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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毒瘤”有点顽固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76 更新时间:2010/3/4 12:18:5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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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毒瘤”有点顽固 我市建立“统一战线”群防群控 传销害人害己,众所周知。国家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但总是禁而不止。面对猖獗的传销活动,我市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打击了一批又一批, 却始终屡禁不止。针对此“顽疾”,我市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紧密协调,严查严打“涉传”人员,以“统一战线”来实现打击传销活动的群防群控。 ◆现象: 传销人员遣而不散 近年来,传销组织非法活动变得十分活跃,我市相关部门在打击传销组织非法活动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9年,市区两级公安、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了打击传销的联合行动,捣毁传销窝点24个,挡获传销人员245人,其中遣返170人,遣送75人,刑事拘留3人。今年春节前后,我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打击传销组织的力度,两次集中整治,重拳出击。2月5日凌晨,市城区端掉传销窝点4个,挡获传销人员36人;2月25日凌晨,查获市城区川中大市场、向康小区、翠屏街、介福东路等7处传销窝点,挡获5批传销人员共53人。 不断打击传销组织非法活动,遣散了一批又一批传销人员。但令执法人员头痛的是,在现场打击过程中,时常会见到“熟面孔”。在2月25日打击传销组织活动中,现场执法人员肖莉指着站成一排的传销人员告诉记者,这里面至少有两个人是她曾经见过的。据现场执法人员李志勇介绍,其中一个姓罗的传销人员在不久前还亲自到过工商部门,自称某传销人员的亲人,想进去探望,不料这次挡获的传销人员当中,她又出现了。 ◆原因: 打击传销面临几个难题 传销组织非法活动成为社会的危害。2005年11月,《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我市打击传销组织的工作从来没有放松过,打击传销团伙的力度更没有减轻过,但传销组织活动仍显得比较猖獗。何以如此,记者采访了长期奋战在打击传销组织一线的执法人员。市工商局经检支队长李志勇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拉人头”式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隐蔽性,传销人员也经过了专门的“洗脑”培训,异常狡猾,使得调查取证很难。 由于对传销头目惩处较轻,对其他人并不能形成较好的威慑警戒作用,这也是一个原因。据悉,对一般的传销人员,相关部门都只能教育训诫、遣散了事,导致打击传销的工作成了一场驱散又聚拢的“游戏”。部分接受了政府救助的传销人员,在离开救助站后,又会迅速寻找和建立新的传销窝点,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在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由于部分房屋出租者受利益所驱,明知故租,使传销团伙有了赖以生存的窝点。 ◆措施: 部门联动、严格奖惩、群防群控 针对此“顽疾”,为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不久前我市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工商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合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治办,专门负责指挥协调。 今年以来,打击传销组织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打击力度将不断加大,惩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据了解,在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后,全方位的打击力量得到增强,效果更加显著。 市综治办副主任、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谭宁告诉记者,按照[遂府办]35号文件要求,今年3月份,将在全市三县两区建立专门打击传销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部门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对城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共同打击传销活动。同时还将加强宣传和防范工作,常清查多排除,对街道、社区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在全市营造出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打击传销活动氛围。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在奖励举报的同时,相关部门将对“涉传”人员严厉惩处,对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也将增加打击传销活动方面的考核。凡是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居民和提供房屋出租的中介机构,相关部门将对其严厉处罚。打击传销组织活动情况将拟纳入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按照制定的标准,考核量化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力争街道、社区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 (实习记者 王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