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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阳光休闲会所”被投诉“搞传销”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0  更新时间:2010/2/10 10:50:26  文章录入:admin

工商部门以“无照经营”为由对该会所展开调查  商报记者 王棣/摄

  ■商报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岳卫国

  郑州市经三路和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写字楼上一家“阳光”休闲会所,被人投诉“搞传销”,昨日金水区工商分局进行了检查,暂以涉嫌“无照经营”对该会所展开调查。

  【现场】

  “阳光”休闲会所被人投诉“搞传销”

  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这家阳光休闲会所在“搞传销”。

  昨日,工商、公安人员到该会所进行调查。阳光休闲会所位于财富广场4号楼4楼,当执法者赶到时,发现该会所正在经营。整个楼层大大小小近20个房间,部分房间房门半掩,屋内三三两两正在交谈。

  执法者和跟随采访的媒体均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授课”场面。然而工商人员检查到的一些工作记录和“通知”,似乎隐约印证着举报人的投诉:“直推2人奖港澳游指标一个,直推3人另奖数码相机1台……”

  该会所张贴在墙上的简介中写到会所的功能,涉及“文化沙龙、休闲娱乐活动、创业桥梁、需求性服务、慈善公益活动……”但会所每天的经营记录,却仅仅包括“大碗面”、“洗脚”、“茶叶”……最近一周的营业额,每天仅在七八百元之间。

  【案情】

  被投诉12800元“发展下线”

  工商人员展开检查前,郑州市一位50多岁的市民投诉说,他于2009年12月份在这家阳光休闲会所交了12800元钱,当时会所承诺可以为他提供港澳免费旅游,且如果能再吸收新的会员,会给他一部分提成,如果他发展的会员能继续发展其他会员,他便能从这之后发展的每一个会员中收到提成。

  这名市民事后越来越觉得像是传销,遂赶快找阳光休闲会所索要这12800元钱,但直到目前仍未能索要回来。

  据工商执法人员透露,在昨天的执法检查前,他们已经找人对该休闲会所进行了暗中调查,同样发现有收取12800元钱及“发展下线”的嫌疑。

  昨日跟随采访的记者发现,该会所大堂贴着这样一则通知:“放假期间均有值班人员,为不影响会员工作,俱乐部正常办卡,会员办卡在假日期间均凭银行回执到值班处领取会员卡及办理相关手续。”

  【结果】

  暂以涉嫌“无照经营”进行调查

  昨日的检查,工商人员虽暂未能查实该休闲会所是否“搞传销”,但却发现休闲会所竟无照经营。

  检查中,会所的法定代表人和老板始终没有出现,会所内也没有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在柜台检查时,发现一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显示这家“阳光休闲会所”是所谓“河南阳光苑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注册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这与会所内简介中说的“2009年8月10日成立”自相矛盾。

  这些都引起工商人员的怀疑。在调取金水区工商注册数据库后,工商人员发现,这个号称在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根本就不存在。

  截至记者发稿时,金水区工商分局已经以“无照经营”为由对该会所展开调查,案件将继续处理。是否认定其“传销”性质,还需继续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