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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800元可赚380万元 你信吗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88 更新时间:2010/1/19 13:40:4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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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明开审,团伙6个头目都有豪车房产 公诉机关:南岸区检察院 被告人:邓汝贵、张开国等6人 身份:传销组织核心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罪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投资3800元可获利380万元,投资69800元可获利780万元”、“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一种新型资本运作模式”、“中央的扶贫项目”……如果有人这样给你吹嘘,你信吗? 事实上,不但有人相信,而且还给亲戚朋友鼓吹也去相信这个资本运作“神话”。昨天,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丁晓威揭秘称,这是典型的传销。明天,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这也是去年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后,我市首例传销案。 发展下线不择手段不分对象 骗了母亲骗姨妈 丁晓威称,投资这个“资本运作”项目的一般都是亲戚、朋友或者同学、熟人之间相互介绍,被起诉的6个成员中,就有两人是夫妻。为了晋升某个级别,有的动员亲人加入,或者自己出钱以他人的名义购买。 李先生就是这个传销案的受害者之一。据他给民警证实,他是女友的姨妈介绍进去的,并在2008年3月到贵州省都匀市考察“资本置换”的项目。到了都匀,每天有不同的人给他上四节课,核心内容就是说有一项生意,交69800元就成为投资人,然后他还可以发展N个下线,并可以从下线的投资额中提成,然后他的下线又可以发展N个下线,他都可以从中提成。 女友的姨妈趁机煽风点火,说她从2007年7月开始做这个项目,现已是老总,月薪六位数,如果不想做,随时可以全额退款。 李先生称,两个月后,他就投资69800元,并被安排到都匀去学习如何发展下线。他找不到其他人,最后把自己的母亲和大姨妈动员到都匀去听课,并成为他的下线,他从中提成8000多元。直到后来,他在网上看到这种投资实际上就是传销,才知道上当受骗。 最初交了钱还有一套西服 后来全是空手道 被起诉的传销团伙第一被告邓汝贵交代,他们对外将这种传销模式叫做“异地连锁营销”,后来也称“资本置换”、“资本运作”。他们一般都是在朋友和认识的人中宣传这个项目,然后带到贵州省都匀市进行考察培训,有时也在南山农家乐组织培训讲课。培训的内容就是给新进人员讲资本运作模式是中国经济的一种新形式,歪曲引用相关领导人的一些讲话,夸大“连锁营销”的好处。 邓汝贵称,他们在宣传时,给新人鼓吹说是政策许可的、高回报、零风险的新型纯资本经营模式,中央为此还给该项目提出了16字方针:允许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并宣称,只要投资3800元,最终可得380万元,一次投资69800元,最终可得780万元。 丁晓威检察官称,这种传销模式最初交了钱还有一套西服,后来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有的传销人员把这个经营说成是服装项目,也有的传销人员在宣传时,把这个项目比喻成像股票投资一样,是虚拟的。 团伙成员张开国交代,他们组织培训时,听众从一个到几十个不等。在他们的宣传中,收的钱有45%是要交国税的。不过实际上,这个钱是最上面的三个高级业务员分了,还有55%是新人的上线及上上线分了。 传销团伙推行“五级三晋制” 目的为吸引新人 邓汝贵称,该组织的基本架构统称为“五级三晋制”。五级中,最底层级是实习业务员,然后往上分别是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投资金额和发展的下线不同,级别就不同。比如实习业务员要买1-2份,每份为3300元+500元服装费,业务组长累计买11份,购买金额为36800元……高级业务员累计必须达到600份以上。 三晋制是指分三个晋升阶段。第一个晋升阶级是实习业务员达到10份以上可以晋升为主任;第二个晋升阶段是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条件是个人达到65份以上,同时自己发展的下线中必须有两个主任;第三个晋升阶段是业务经理晋升为高级业务员,条件就是份数达到600份,同时直接下线必须是经理。如果自己发展的下线有三人发展到了高级业务员,这三个高级业务员的上线就要出局,而出局后要想再加入进来,必须重新从实习业务员干起。所以,这个传销团伙中,没有人能够永远成为高级业务员。 团伙成员称,这种出局是资本置换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让处于低层的人知道只要多发展下线或买份数,谁都可以做到高级业务员。 此案案发时,邓汝贵、杨文强、胡延凯三人属于核心层人员,另外被指控的三人也属于高级管理层成员。 金字塔尖传销头目提成250万元 个个有豪车有房产 邓汝贵交代,为了促进新进人员,一次投入36800元只返利7600元,一次投入69800元只返利19000元,65份以上每份返利456元。到了高级业务员后,下线及下线的下线每新买一份,就可以返利500元,参与最后分钱的高级业务员就是3个。 发展一个下线购买一份3800元,除去服装费还剩3300元。如果这是业务组长新发展的实习业务员买的,除组长可分190元外,该组长的直接上线主任,以及主任的直接上线经理等等,都可以分到76元到456元不等的钱。最后三个高级业务员每人还要分500元,剩下的钱才是返回给新进业务员的。 据检方指控,该团伙成员就是用这种“资本运作”模式,在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之间发展传销人员200余人,邓汝贵等6人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的方式,从中提成250余万元。 办案人员称,做到金字塔尖的少数传销头目都是发了财的——几乎个个有豪车、有房产。警方暂扣的车辆就有三菱欧蓝德越野车、尼桑轩逸牌轿车和丰田牌汽车。 记者 罗彬 检察官说法 从结果犯罪到行为犯罪 诈骗钱财多寡都是犯罪 丁晓威检察官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公布并实施)新增的。这条新规称,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丁晓威称,在此之前,打击传销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两个罪名在量刑上没多大差别,最高刑期都是15年。两个罪名的区别在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行为犯,意思就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行为,不管传销涉及数额的大小、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寡、诈骗的钱财的多少都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非法经营罪是结果犯,必须达到一定的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样的新规有利于打击非法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