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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假期打工 需提防三大陷阱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0/1/13 13:10:38  文章录入:admin

南阳网讯 目前,各高校陆续迎来期末考试。在寒假还未来临时,很多大学生就已开始着手为假期打工做准备。记者在采访时观察到,假期短工招聘信息现已占据高校校园海报栏的半壁江山,五花八门的打工方式让大学生在获取劳动报酬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实践能力。但由于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打工过程中上当受骗的现象屡有发生。

  大学生假期打工究竟面临着哪些“陷阱”?应如何应对?记者深入我市几所高校进行了调查采访。

  陷阱一

  “黑中介”找“托”行骗

  去年寒假,南阳师院08级学生小吴在给一家中介公司上交了80元介绍费后,得到了一个做家教的机会。当初雇工双方口头约定,2009年1月16日至2月15日期间,小吴每隔一天要为学生辅导功课4个小时,每小时酬劳为15元。可是当小吴第三次去学生家中时,学生家长无故提出终止家教服务,未付之前的工钱便将小吴赶出家门。

  应对措施:学生假期打工一定要到有资质的职介所,学生有权要求职介所出具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两证齐全,职介所才可从事职业介绍工作。

  陷阱二

  优厚报酬作为“诱饵”

  假期前,学校海报栏中满是类似的广告——“某公司高薪聘请,包吃住,月薪不低于1800元。”然而如此诱人的待遇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南阳理工学院07级学生小楚就轻信了这种广告,去年暑假远赴无锡某工厂工作近两个月。待合同期满结算工资时,该厂以服装开支、体检开支、入厂开支等一些看似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克扣薪水,小楚最终只拿到了应得工资的60%。

  应对措施:就业前,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包括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内容在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空子,随意克扣学生工资。一旦遭遇骗局,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陷阱三

  传销设套诱君中招

  大学生往往较为单纯,朋友、同学间的信任很容易被传销组织所利用。大一暑假,南阳师院03级学生小夏应老乡之邀到洛阳游玩,岂料深陷传销魔窟。当发现受骗后已来不及抽身,只能靠发展下线欺骗同学将损失挽回,小夏又将同学小刘骗至洛阳。最后,在学校及警方的共同努力下,两人才被解救出来。 

  应对措施: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核实用工单位的工作性质等情况,不要将证件、手机及现金交给他人保管,防止被非法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传销组织在没有获得被骗人的财物和证件时,通常不对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所以一旦被控制,切记要坚定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给传销组织留下任何可乘之机,一段时间之后,因无利可图,传销组织自然会放人的。

  专家观点

  合法维权防受骗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处副处长耿耀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生假期安全防范是该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重点,他们每年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邀请人事部门的专家为学生作就业指导报告,开辟校园网络就业专区,帮助学生擦亮双眼,防止上当受骗。

  耿耀敬提醒广大学子,假期打工时应避免做高危工作。不要轻信广告,工作前要先对用人单位有个全面了解,如有无营业执照和固定办公场所,经营状况如何等,尽量选择一些信誉佳、实力强的大公司。在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