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传销组织,很多受害人选择“跳楼”)
看着这一张张的图片,触目惊心,珍爱生命何等重要,多数年青人,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被骗入传销后,由于自己的恐慌,加上传销人员的恐吓,选择极端的逃脱方式。有些人甚至付出了年青的生命,给家人带来莫大的痛苦。 2009年随着传销引起的刑事案件不断的攀高,中国政府打击传销力度最大的一年。 自2006年反传自今,几乎每个月都能从新闻上看到某某为逃离传销而跳楼。这样的悲剧无时无刻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随着近两年中国经济的转型期,大学生择业难,贫富差距大,传销趁机疯狂的发展。国家已经出台“组织领导传销罪”,加大打击力度,而传销却很难根除。 今年下半年以来,媒体频繁报道陷入传销后的大学生,社会青年为了逃避传销选择极端的做法。其实,传销并不可怕,它只是一种非法经营活动。而很多年青人,对传销非常恐惧,一旦陷入就会联想到一些媒体曾经报道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再加上传销人员惯用的“软暴力、监视”,更加让刚陷入传销窝的人感到恐惧,不够理智的人都会选择极端做法。 下面介绍一些传销组织对付刚来的“新人”的手段。 在长江以北的传销组织中,多数传销组织会利用“软暴力、监视”来控制刚来的“新人”。例如:利用谎言技巧控制“新人”手机,阻断与亲友联系或者传销人员24小跟着“新人”防止“新人”报警。 面对这样的传销组织,陷入后不要恐慌, 冷静面对,不要急燥害怕,控制自己的情绪,利用技巧与传销人员周旋。降低传销人员对你的防惫心,找理由逃离传销组织。切记注意所在城市的路牌路号,有利于亲友展开解救。 以下是一些逃脱技巧: 1:谎称要加入他们,但身上没钱,通知家人汇款,利用这次机会向家人求助。 2:向路人求助。我们看到近期媒体不断的报道“陷入传销所,利用向窗外扔钱币,纸条,引起路人注意,路人报警获救的案例”。 3:如果无法通过手机联系到亲友,可以利用外出的机会,逃向当地的政府机关单位求助。如果街上有交警,巡警值勤可以向他们求助。 4:如果传销组织控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有人监视,那就需要“配合”传销人员,不要争吵,假装认同传销人员,降低他们的防惫心,找机会逃离,千万不要与传销人员争执,发生极端事件。记住,传销人员只为了骗钱,不会伤害到你的生命。 提示:以上几种是最实用的逃脱方式,目前多数北方传销组织操作手段是非常“人性化”的,不会出现黑社会性质的传销。而且传销有个共同点,被骗入传销者几乎都是亲友,有这样的关系一般不会出现殴打,残迫加入传销。现在很多传销人员都从网络中诱骗“网友”加入,而这种情况一旦陷入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人身安全很难受到保障,如果不顺从传销人员,有可能受到一些暴力行为,但这种情况还是少数的。 南方的传销组织除广东传销以外,几乎都是“人性化”操作,很少出现“暴力事件”,想来便来,想走就走没有传销人员强迫加入。中国现在百分之九十的传销组织都是以“人性化”操作,不会出现“暴力,威胁,恐吓”强迫加入传销组织。 广东的传销组织中有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比如殴打,打电话恐吓“新人”亲属汇款。如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理智,不与传销人员正面对质,避免突发事件。 再次提醒:传销组织是通过诱骗等手段,通过上课灌输思想(洗脑),利用一些公司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谋取暴力的,是一种非法经营形为,而并非是通过“绑架,勒索,恐吓”来赚取钱财。 曾多次在媒体上出现的“亲友被骗入传销后,传销组织人员打恐吓电话威胁亲友汇款”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有两点: 一,亲友被传销组织成功“洗脑”,却担心亲友不会给于汇款,联合传销人员一起欺骗亲友,谎称“出车祸,赔尝物件,欠钱等谎言,诱使亲友汇款。要求亲友必须向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不允许亲友亲自送钱来。一旦亲友坚持不汇款,他们会就拍一些被“绑架,勒索”的照片,甚至自残来骗取亲友汇款。或者传销组织人员打电话威胁恐吓。 二,陷入传销后,在传销组织里过的时间较长,传销组织“洗脑”不成功,“新人”迟迟不交纳“入会费”和“伙食住宿费”,传销组织人员会打电话威胁恐吓“新人”亲友交纳一定的费用,否则不会“释放新人”。 这两点很好判断,一是加入的时间,二是电话的态度。如果亲友被骗入传销两天后,则打来电话汇款,这时就要判断他是否被骗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一般传销人员洗脑的时间是三到五天的时间。一个星期后打电话催亲友汇款,那就可以判定为被“洗脑”成功,时间越久判定就越准。切记,传销人员不会因为几千块钱,要亲友的生命,多数是自己自编自导。 陷入传销要冷静,圆滑,传销并不可怕,巧妙的与传销人员周旋,利用技巧逃脱,千万不能选择“跳楼或者自残”逃脱传销组织。 当亲友打来电话“邀约你去一个陌生城市‘考察’行业,或者做生意,工作,一定要详细了解所做的职业,查询公司名称,在网上了解传销的信息,切记不要盲目相信网上的招工信息,网友”。 连接文章:陷入传销怎么办?http://www.chinafcx.com/qzzzq/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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