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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捣毁传销窝点记头目系重庆万州人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3  更新时间:2009/12/23 11:30:38  文章录入:admin

       一下火车,老刘刚给家里打电话报了平安,手机卡就被韩某搜走了,韩某说,要到大企业上班,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学习是封闭式的,手机和身份证都要统一上交保管。韩某并没有带老刘到那家所谓大型外资企业去实地考察,而是把他带到了市城区城乡接合部龙门池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内,和另外4人组成一个“家庭”,购买了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用品,5个人睡在冰冷的地铺上,一日三餐地吃着萝卜和土豆,就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所谓“新”的生活,就是由韩某和另外一个“领导”轮流单独对老刘进行“洗脑”,灌输“一夜暴富”的理念,学习如何拉人加盟的销售技巧。这时,老刘意识到又被老朋友韩某骗了,自己已陷入了可怕的传销“陷阱”。原来,老刘曾有过一次被骗参与传销的惨痛经历,那还是在2003年,他就被一个传销团伙骗走了近2万元,几年打工积蓄的血汗钱全打了“水漂”。令老刘不能忍受的是,当老刘一个人留在出租屋时,韩某就将房门反锁,老刘要出门,韩某总是派2个“尾巴”跟着他。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老刘再也无法忍受,就跟韩某吵着要回家,韩某不肯。在老刘以跳楼相威胁下,韩某无奈答应放老刘回家。为了防止老刘报警,韩某专门派了4个传销人员跟着老刘到汽车总站。在出租车上,老刘就打定了主意:“我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一定要举报,绝不能让传销团伙再去骗人害人了!”到了汽车站后,老刘借口要上厕所,巧妙地避开传销人员视线,找到了车站公安执勤室。

      接到老刘的举报后,车站公安执警室民警和保卫人员当即迅速行动,将正在眼巴巴地等着老刘的4个传销分子一举抓获,将其扭送到市工商局站前工商所。在对传销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后,考虑到案情重大,工商人员随后将4名传销人员移送北湖派出所进行突审,并将案情迅速上报到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公安、工商部门领导极为重视,当即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紧急会议,对该案案情进行专题研究,并决定立即组织公安民警和工商人员100余人,联合开展一次代号为“冬雷”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打掉传销窝点,彻底斩断传销组织在郴州的传销网络。

       16日下午5时20分,在举报人老刘的带领下,100余名执法人员直扑位于龙门池附近的传销窝点,将正在屋内的韩某等5名传销人员抓获。接着,在老刘的指认下,执法人员顺藤摸瓜,一举将附近出租屋内的2个传销窝点取缔,又抓获传销人员15人,查扣传销培训资料和传销笔记本100余份(本),并将这些涉嫌传销人员分别带到苏仙公安分局和另外2个派出所进行突审。

      经执法人员调查,这20名涉嫌传销人员分别来自河南、重庆、浙江、贵州、湖南益阳等地,涉嫌传销人员中年龄最小的13岁,年龄最大的41岁,他们都是经家人、朋友、同学、网友介绍来郴州参加所谓“连锁销售”培训的。操纵该传销组织的头目系重庆万州人韩某、李某等2人,他们以所谓“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组织发展成员进行“拉人头”式的传销,由下线向上线交纳3900元的特许加盟费(入门费),即取得加盟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以下线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每发展一名成员即可从3900元中提成525元。

      目前,市工商局和苏仙公安分局已依法对20名涉嫌传销人员进行了处理,韩某等2名传销骨干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公安、工商部门对其他参与传销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后予以遣返回乡,同时,工商部门还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出租屋业主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