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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吸金60亿,检察院对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
作者: 文章来源:罗源县检察院 点击数 38 更新时间:2023/8/26 11:14:34 文章录入:叶飘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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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解决就业困难、闲钱投资理财及创业为名,被告人曹某某于2017年创立拆分理财投资平台,短短五年时间,发展会员100万余人,涉案金额超60亿元……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对这起披着投资理财外衣的网络传销案提起公诉。 传销老套路 穿上投资理财新“马甲” 2022年底,罗源县公安局接到部分应届大学生反映一个名为“ATF博创学院”的平台疑似搞网络传销,随即成立专案组。 经警方查明,曹某于2017年5月创办“DFC鼎盛国际”拆分理财投资平台,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于2020年4月其平台更名为“ATF博创学院”,2022年4月再次更名为“DAM学习平台”。曹某等人以投资理财等为名,通过授课培训,累计发展会员100万余人,涉及福建、浙江、广东、广西等30多个省份,累计涉案金额超60亿元。 “DAM学习平台” 为什么能吸收这么多会员?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噱头,以投资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为诱饵,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收取会员费,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给予不同种类、不同比例的奖金和收益,同时设定多种奖励机制诱使会员不断推荐新会员。 为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DAM学习平台”平台推出星级会员奖励模式。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将成员分为一至四星四个等级,并按照等级高低叠加下线静态收益作为奖励和返利。 该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模式类似,只是自创“股票积分”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但“股票积分”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均由曹某掌控,无任何实体经营活动,而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其实质仍是“庞氏骗局”。 引导侦查 追捕漏犯持续追赃超千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罗源县检察院成立以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专案组,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如何区分涉案者性质?涉案资金流向何处?电子数据提取程序是否合法?承办检察官围绕证据要害、涉案金额审计等重点问题提出了意见。 如何区分涉案者性质?承办检察官紧扣“传销”本质,对19名涉案人员从组织架构中的作用、发展层级数量、涉案金额等方面进行考量,将其分为发起策划者、对传销活动扩大起到关键作用的核心人员、骨干人员等四个层次,从严认定组织者、领导者,并分别按照该角色在平台中具体所起的作用,依法认定主从犯。 如何查清资金流向?承办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口供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逐一核查涉案金额去向。在这一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传销发起者曹某获利上亿元,其涉案期间不定期对大量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在继续跟踪银行流水走向时发现,涉案钱款最终均汇入其前妻林某账户中,遂对林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追捕,并追回涉案赃款1000余万元。 如何固定电子证据?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利用网络远程勘验手段获取服务器数据,并以该数据作为鉴定检材,来认定涉案人员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确保电子证据作为有效的诉讼证据提供给法庭,特意引入一名技术人员加入办案团队,以加强审查电子证据实质内容的能力。 能动履职 扎实证据审查提升监督质效 涉案人员众多、人物关系复杂、资金流向复杂是该案审查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点。为进一步提高审查证据的工作效率,办案组成员在前期提前介入的基础上细致审阅案件材料,积极创新办案模式,采用图表方式做阅卷笔录,通过表格、架构图、时间轴等方式梳理人物关系及资金去向,共形成了572页约31万字的审查报告。 为准确及时惩治犯罪,有效减轻庭审压力,办案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加强与辩护人进行沟通,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有关犯罪事实、证据及定性等方面的问题加强释法说理,进行“阶梯化”从宽量刑,促成19名被告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巩固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快速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 “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这是主办检察官对团队成员做出的具体要求。 在案件审查逮捕过程中,办案组发现陈某等11人对传销活动扩大起到关键作用,已涉嫌犯罪且有逮捕必要,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提起逮捕。此外,办案组还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通知书7份,有力提高办案质效。 办理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件,既有效打击了犯罪,挽回了经济损失,又充分履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是案件办理最成功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