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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开庭审理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作者:康银萍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31 更新时间:2023/8/22 9:20:34 文章录入:叶飘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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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庭审时间长达14个小时。 在开庭之前,刑事审判庭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就审判相关问题了解了相关情况,听取了意见,初步解决了非法证据排除、鉴定人出庭等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出示证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法庭上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诉讼权和辩护人辩护权,为查清案件事实,通知司法鉴定人员出庭,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由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同时,积极与被告人、辩护人沟通,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危害性、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向被告人释法明理。 为保证庭审的连续性,法官和书记员加班加点,庭审从早上8点30分开始,晚上10点30分结束。庭审最后,所有被告人均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犯罪事实较多,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对“轻松赚钱”的诱惑,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辨别,切勿轻信“一夜暴富”“高额返利”等骗术,防止深陷其中,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大家身边若有已参与传销的亲友,请及时提醒劝诫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如果发现传销活动线索或自己被骗误入传销,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留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