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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卓资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传销案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 31  更新时间:2023/8/7 18:31:13  文章录入:叶飘零

7月17日,内蒙古高院召开“内蒙古法院依法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区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网络传销案件情况并发布六起全区法院网络传销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卓资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传销案件入选其中。


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集品平台)于2014年7月10日注册成立,该公司通过运营TPS138.COM电商网站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设立奖励制度,掩饰真实返利来源,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对所发展的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构建一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2015年5月15日,被告人高某荣经姬某某发展,在网上注册成为“云集品”平台会员,为了获取更大计酬或返利,又陆续发展被告人高某君等人作为其下线。截至案发前,被告人高某荣共发展下线会员数131378个,其在整体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14层,下线层级(含本人)有24层,直推会员数25个,奖励金额汇总289153.20美元,提现12195.23美元。被告人高某君经被告人高某荣发展,于2015年8月22日注册成为“云集品”平台会员,其又陆续发展孟某某、郝某某等人为其下线。截至案发前,被告人高某君共发展下线会员数(含本人)94713个,其在整体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15层,下线层数(含本人)有23层,直推会员数46个,奖励金额汇总284804.04美元,提现9232.64美元。凉城县居民卢某某经被告人高某荣的间接下线张某某发展,注册成为云集品平台成员,因投资云集品而背负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于2018年5月9日在被告人高某荣住所的楼道内服毒自杀身亡。


另查明,卢某某自杀后,高某荣对卢某某的家属进行了经济补偿,卢某某的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对高某荣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卓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荣、高某君伙同他人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中高某荣的间接下线卢某某更是因为参与传销而背负巨额债务,精神崩溃后自杀身亡,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被告人高某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被告人高某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近几年的新兴产业,给生活带来了便捷的同时也因为互联网世界的广泛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案中二被告人及相关传销活动参与人受返利诱惑,没有发现返利背后巨大的投资陷阱与层层剥削的利益链条,为眼前小利所迷惑,其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下线卢某某身负巨额债务不堪重负自杀身亡,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网络传销的本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骗局终了,只会是谋财甚至害命,无数个家庭因为被传销蛊惑而最终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等待传销分子的归途,也将会是牢狱之灾,最终害人害己。在此郑重劝诫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诱惑,固守幸福生活!


下一步,卓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准确识别新型网络传销犯罪特征,精准把握传销行为整体框架、犯罪走向、上下线关系、层级结构等特点,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网络传销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