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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达800万元网络传销犯罪
作者:陆明  文章来源:安远检察  点击数 26  更新时间:2023/8/4 10:26:06  文章录入:叶飘零


日前,由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四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安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和5月,被告人王某某受杨某某(另案处理)的邀约,参与“自由鹰”网络传销平台项目的运作,并与妻子杜某甲将该项目引入安远,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欧阳某某、杜某某等人介绍该平台是来自美国的区块链理财平台,只要将投资金额人民币在虚拟货币交易所兑换成“USDT”币(俗称U币),随后将U币存进平台购买平台的“DAM”(俗称蛋),平台的“蛋”每天孵化出定额的“蛋”,参与者可以将“蛋”进行出售或复投,进而非法获利。


同年6、7月份,二人将被告人欧阳某某发展为其下线、后邀集杜某乙加入并成为欧阳某某的下线。四名被告人通过组建团队、微信群进行管理,租赁店面进行宣传、组织投资者参与培训等方式,鼓动下线发展更多下线。现已查明,直至2022年6月初该平台关闭,王某某等人共发展120余名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收取非法资金800余万元。


庭审中,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围绕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就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长着力办好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一线带头办案的重要体现,既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又为全院司法办案树立了标杆。


下一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坚持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普法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统拉人头式的传销也从小黑屋搬到了互联网,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云存储服务企业、虚拟货币等躲避监管,摆脱了地域限制,隐蔽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强,发展速度更快,涉及范围更广。


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高额返利”“一夜暴富”的神话,看到资本运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货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保单奖、对碰奖等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要学会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