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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暨涉传线索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点击数 82  更新时间:2023/8/3 10:09:21  文章录入:叶飘零

  为发挥打击传销综合治理作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白云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暨涉传线索排查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为提升防范非法传销的能力和水平,近日,经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在人流密集地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解疑答惑,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辖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开展涉传线索排查

  7月25日,分局经侦大队接线索举报,称发现一家养生馆疑似传销宣传,经侦大队立即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辖区派出所组织人员开展排查。

  经核查,该养生馆以“拔罐”的嘘头吸引老年人在此消费,且该养生馆未办理经营“拔罐”的相关证件,属于无证经营,不属于传销行为,后将聚在养生馆内的老年人全部劝离,并要求责令经营业主停业整顿,并及时完善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后方可营业。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拉人头"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团队计酬”式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形成上下线,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当前传销活动新的形式和特点

  1、传销与互联网的结合更加紧密。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发展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使其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2、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特点。一些多年从事传销的骨干分子,虽屡遭打击,仍不思悔改,带领"下线'队伍,整体"挂靠"到新的公司,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同时,还出现了高学历人员专门从事传销软件设计,为传销组织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现象。

  3、违法手段更加隐蔽。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从事非法活动。有的传销活动场所与财务、核心资料数据管理场所分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关闭服务器,毁灭证据;有的设立两套财务账,开设多个个人账户,用于收取传销经营款、支付会员奖金和隐匿违法资金,规避执法机关检查。一些传销组织还不断修改计酬制度,通过降低入门费用、发放高额奖金(有的奖金发放比例为经营额的70%)、缩短会员奖金结算时间(每周结算改为每日结算)等手段,增强诱惑力和欺骗性,刺激传销网络迅速扩大。

  4、传销案件涉案地域更广、人员更多。动辄涉及多个省市,数千甚至上万人员,案值几千万元至十几亿元。

  5、传销组织对抗执法的手段不断翻新,暴力抗法时有发生。有的传销组织对新加人人员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应对工商、公安机关的检查。

  当前传销组织惯用的欺骗手段

  1、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2、传销组织打着“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特许经营”“资本运作”等旗号。有的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通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3、传销组织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同事、战友骗到外地,并限***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4、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5、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销的企业,或并不存在的企业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如何识别传销?

  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白云公安提醒:

  无论传销组织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其欺骗性和欺诈本质不会改变。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个组织或者个人让你通过某种方式发展人员,并许诺给你一定的金钱等物质利益时,这时需要冷静思考,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避免误入传销歧途,从而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