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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幻幻”因组织策划传销被罚款9.8万元
作者:  文章来源:北青网  点击数 49  更新时间:2023/6/13 9:46:38  文章录入:admin

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幻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幻幻)因“团队计酬传销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于2023年6月7日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8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9月1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当事人广州幻幻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的线索,遂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广州幻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6月7日起上线运营“女王幻幻”APP,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的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当事人在推广该APP的过程中,采用随机免单、推荐有奖、团队计酬等模式吸引用户下载其APP并购买商品,具体模式如下:

1、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 新用户D下载“女王幻幻”APP后,只能在APP上浏览商品并购买正常价格的商品;若要获得随机免单、推荐有奖以及团队计酬的资格,必须在个人信息页面录入其推荐人C的推荐码,并在APP上指定版块成功购买任意金额的商品,方可升级成为“代理”级别的会员,获得上述团队计酬的资格。用户D、用户C根据推荐码确定上下线关系并据此推荐关系进行团队计酬,至2022年8月30日止,该APP上已注册用户共6395人(含已注销用户),上述用户推荐最大层级为19层。

2、会员晋升模式。 会员分为“代理”和“BOSS”两个级别;“代理”级别的资格通过在APP指定版块成功购买任意金额的商品获得;“代理”级别的会员成功推荐5名“代理”级别的会员可晋升为“BOSS”级别的会员,级别为“BOSS”的为675人中,推荐会员人数在5人以上的共有465人。

3、奖励模式。 当事人在APP向参与用户发放的奖励资金来源于参与人员按商城销售价购买商品所支付的费用,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在交易订单数据库中。每当下线人员在APP购物成功后,当事人依据购买商品类型、上下线关系、层级关系等,将奖励分配给上线各层人员,奖励金额通过商城用户界面展现,上线人员可申请提现,也可直接在商城用余额购买产品。

自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8月27日,当事人通过该APP完成订单6255单,订单支付金额为1832501.52元。自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8月30日,当事人以“团队奖励”、“特别奖励”、“直推奖励”、“间推奖励”、“积分奖励”、“红包奖励”、“销售奖励”的名义向用户发放奖励,奖励金额总额为1786892.28元,奖励记录共27429条;其中,与订单无直接关联的奖励共16431条,奖励金额1034720.5元,该部分奖励由当事人直接发放给使用APP的用户,用以推广APP,并不要求用户购买任何商品;与订单相关的奖励记录共10998条,奖励金额共752171.78元,涉及订单3702单。 在上述与订单有直接关系的奖励记录中,奖励按照用户推荐关系发放,共涉及订单2225单,涉及奖励金额共423316.06元。该模式下奖励发放过程如下: 用户A通过APP在指定版块内成功购买商品,其推荐者B可以获得销售奖励(金额50、100、150、300不等),B的推荐者C可以获得团队奖励(金额一般为A的10%),C的推荐者D可以获得团队奖励(金额一般为B的10%)。上述奖励金额、奖励层次、奖励比例并不固定。

当事人运营的APP商城,主要经营其购进的合法商品,但当事人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全部进货单据,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取其APP后台数据中也未包含其购进商品的进货价格,故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行为构成团队计酬传销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9.8万元。

企查查显示,广州幻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州良一仓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良一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1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强,大股东为李美。

据该公司官方公众号“女王幻幻时尚生活”介绍称,广州幻幻公司旗下的“女王幻幻”品牌是一家以女性刚需的箱包类产品作为切入点,满足时尚女性从衣食住行到精神文化全方位生活所需的线上电商+线下店商的会员制商城。

图片来源:广州幻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女王幻幻”被宣称为“新一代免单拼团兴趣电商”。平台拥有日用百货、箱包鞋饰、美妆个护等多类产品。对于广州幻幻公司后续动态,北青网健康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