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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团:传销处罚400余万,强制执行后是否追究刑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 116  更新时间:2023/1/3 15:38:22  文章录入:yalun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11月29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下达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2022)湘0726行审48号】认定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该传销活动中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指定规则、推广宣传,起着发起、策划、操纵作用,属于组织策划者,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系其行政职责范围,其作出的石市监行处字2022103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石市监行处字2022103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412276.57元,并处罚款1000000元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21年12月2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连发五则与微团商城“涉嫌传销”相关的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传销一案中,发现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来往密切,为防止转移或隐匿涉案的违法资金,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上述公司及个人在金融机构使用的相关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存款予以冻结。

  经审查后,法院认为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上述公司及个人在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上的全部存款予以冻结。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在此前2021年11月3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曾连续发布11份与微团商城“涉传”相关的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涉及公司包括微正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京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微团商城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旭远科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恩脉恩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等,涉及到的自然人包括赖晓云、赖小叶、赖吉荣、唐秀芳等,涉及冻结资金高达数亿元。

  

中国微团东莞总部


  

中国微团的主体公司为广东微团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赖晓云,常用名为赖佩玲。注册资本10个亿,而实缴出资额为0元。

  

  图片来源:中国微团官方宣传片

  那么中国微团到底是家什么样的企业,它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过往经历呢?

  负面缠身,饱受诟病。

  今年2月,中国网科技刊登一篇名为《“中国微团的“拼团”游戏:在微团吉蜜投入3000元,可年赚720万?或涉嫌“三宗罪”》的转载文章,称在深圳东莞,有一个名叫中国微团的微商品牌,推出了“拼团模式”——微团吉蜜。称只要不停地“拉人”进场拼单,形成自己的团队,团队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就可以获得高额“返利奖励”,最高每人每年可以拿到720万元的返利奖励。结果有不少人因此被骗。该文章称微团吉蜜的拼团返利模式涉嫌“三宗罪”。(一)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二)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三)诈骗罪。在文章结尾部分称,近期多地发布了《关于警惕“拼团返利”模式衍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拼团返利模式的法律风险,随着监管部门的重视,违法违规、涉及非法集资的拼团项目终将走向末路。

  本性难改,涉传依旧

  2022年10月下旬,记者来到“中国微团”位于东莞台商大厦59楼的办公总部暗访调查。

  

中国微团东莞总部


  

在这里一位负责人给记者讲起了“中国微团”的新零售商业模式。

  成为经销商门槛费:3000元、6000元、12000元、PV值0.8。报单产品是“中国微团”的一款国京酒和人参肽。

  第一项奖金:推荐奖25%

  注:奖金收入权限,根据门槛费,设有日封顶。投资3000的,当日奖金结算最多3000元;投资6000的,当日奖金结算最多6000元;投资12000元的,没有日封顶。

  

  中国微团新零售商业模式

  所谓的新零售体系,设有多个考核级别

  新星:晋升的两个条件1:直接推荐3个1.2万2:直接推荐3个3000元或3个6000元,小区业绩(团队伞下所有业绩)达到3万

  经理:晋升的两个条件1:培养2个新星出来2:小区业绩(团队伞下所有业绩) 累计达到10万pv

  部门总监:晋升的条件,培养两个经理。

  区域总监:晋升的条件,培养两个部门总监。

  董事:晋升的条件,培养两个区域总监。

  策略委:晋升的条件,培养两个董事。

  联创:晋升的条件,培养两个策略委。

  为了鼓励经销商做市场,公司宣称会另外拿出30%拨比,做为加权分红。

  新星:6%、经理:6%、部门总监:5%、区域总监:4%、董事:4%、策略委:3%、联创:2%

  第二项奖金:服务津贴

  只要是能达到晋升级别就可以拿到,但有烧伤制,也就是存在级差

  新星:4%、经理:5%、部门总监:6%、区域总监:7%、董事:8%、

  策略委:9%、联创:9%

  除了以上奖金另外还设有:报单专区、复购区、福利区、引流区

  引流区设有:299元、399元、499元

  这项奖金直推是30%,间推3%(这项奖金存在级差7%)只要这个专区进来的会员,无论是谁推荐的,只要是你团队下面的都和你有关系。

  

中国微团商城


  

中国微团商城


  

中国微团商城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政策:消费分红

  例如:3000扣除70%的pv,最后分1680元,产品用了,还能分到钱!比5折还要便宜。

  据负责人介绍,这样可以解决入单难的问题,分享的时候可以说:“我这里有个平台,它产品又好,还可以让你免费用,别人很容易接受”。

  很明显,“中国微团”的新零售商业模式已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存在“门槛费”、“拉人头”及“团队计酬”涉嫌传销。

  虚假宣传,包治百病

  “中国微团”商城销售的这款“生命源爱之道”膳食饮品,被宣称具有“保肝养肝、修复再生、改善肝脏活力、疏肝排毒、清肝减负”等功效。

  

图片来源于经销商


  

而这款国药集团生产的“生命源爱之道·人参特膳饮”更是具有“增强免疫力、改善血糖调节、抗癌护肝”的作用,同时对“改善心血管疾病,预防及治疗糖尿病、调节核酸代谢、改善抗血小板凝集、改善疲劳提高睡眠、提高术后恢复、降压及保护肠胃”有功效,更神奇的是它甚至可以用来预防艾滋病。

  

图片来源于经销商


  

  

图片来源于经销商


  

图片来源于经销商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近期曾前往中国微团总部了解情况,截止发稿前未获回复。涉传数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反响强力,市场监管部门已尽职尽责,中国微团传销的组织领导者是否被追究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待进一步观察,记者将继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