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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物联网”旗号,云南裕善源公司搞传销活动被执行130多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利箭在行动  点击数 133  更新时间:2022/5/25 12:38:32  文章录入:yalun

2020年以前,网络骗局“物联网”项目可谓是火爆大江南北,什么“中国的物联网取代美国的互联网,以后就只有物联网,没有互联网了”、“我国取得物联网话语权”等等话题被许许多多的,连上网查询个资料都不会的中老年人讲得头头是道,感觉到成千上万的中老年人好像就是“网络专家”。2018年公安部网站公布了一批物联网项目是虚假项目,直到2019年年底,物联网项目骗局随着国家的打击,几乎销声匿迹了,参与者们才发现上当被骗了。

近日看到云南裕善源公司打着“物联网”旗号搞传销活动被执行标的130多万的案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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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

2019年1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裕善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现场笔录》,载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裕善源公司住所现场检查,现场大约来访123人,来访者基本为查看裕善源公司产品或者注册网站,裕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其以私人关系邀请电视台拍摄宣传片,裕善源公司财务人员在向客户收取销售财富金,截止2019年12月6日17时,共计30人缴纳定金或货款,共计247600元。

2019年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向赵某权送达《询问通知书》,向其了解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相关事实。2019年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裕善源公司副总经理赵某权进行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载明赵某权通过朋友认识张某允,赵某权个人缴纳5万元购买金牌成为裕善源公司的战神级会员,后个人贷款40万元交付裕善源公司成为合伙人,赵某权于2018年2月进入裕善源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销售金表、金戒指等产品,裕善源公司会员有消费商、股东会员、战神会员和东家四种。消费商是任何一人注册后消费愿意就可以成为。

股东会员需要在裕善源公司处消费达到12800元。

战神会员需要在裕善源公司处消费达到50000元。

东家需要在裕善源公司处消费达到64000元。

股东会员推荐或发展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有20%佣金,成为股东会员能在APP生成自己独立的二维码,并享受7%的决策权,该决策权从裕善源公司收取合作厂商的10%的服务费中扣取。

战神会员推荐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有30%佣金,成为股东会员能在APP生成自己独立的二维码,并享受15%的决策权。

东家推荐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有25%佣金和免押供货权。推荐人享受被推荐人所享有的权益。

裕善源公司自营产品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款项进入张缨允的个人账户。

2019年12月10日,程某经朋友舒某江介绍进入裕善源公司,在公司做义工,没有职务,是公司战神级会员,没有工资,靠推广获取佣金,佣金是15%(销售商品总金额的费用)。消费商推荐客户购物,享受5%的佣金;股东会员推荐购物享受10%佣金;战神股东推荐客户购物享受15%佣金,东家股东推荐客户购物享受15%的佣金,还享受供货权(不交纳保证金,一般情况保证金5万元)并陈述如何成为消费商、股东会员、战神会员和东家。收取佣金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工商银行卡等,由公司财务负责转帐。公司的奖励金、购物金作为营销手段,购物金消费商注册后就由平台提供2000个购物金用于在平台购物。

郑某芬于2018年1月20日在丰宁小区遇到一个王某的女人,王某向其介绍金牌,称可以升值并分红,郑某芬花了一万元购买,因不认识字,在单据上是王某写的字,郑某芬捺了手印,后到裕善源公司处拿金牌,原来的单据换成了交款单据和股东会员采取金牌签收单。

2018年1月份王群叫郑某芬签过一份裕善源公司APP服务协议和分红协议资格证。郑某芬今天到公司是为了退款,认为自己是被骗了,并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局陈述。

齐某杰经朋友和网上查询知道裕善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到裕善源公司处,是退休工人,因购买裕善源公司财富金牌成为公司义工,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扫描其持有的二维码,可得2000购物金,可作为现金抵扣支付,可以进行购物,客户消费,其得到5%的佣金通过支付宝到账户。

齐某杰向裕善源公司购买了三块财富金牌,每块12800元,购买一块金表,购买价38400元,购买金牌没有优惠。推荐客户购买金牌给到5%-10%的推荐奖给推荐人。

李某洋经朋友介绍进入裕善源公司,进入公司时培训三天,学习公司管理制度。并对销售情况进行说明。李某洋所持有的金牌系向公司花费12800元购买的,李某洋将裕善源公司APP推荐给朋友、同学、亲戚等,获取了收益。

2019年1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裕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内容为张某允陈述其公司的运作方式、公司部门、负责人、如何发展会员、公司基本账户、销售款项去向等相关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对多人进行了调查.....

2019年1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向裕善源公司出具了《责令停止通知书》,载明:你公司的经营涉嫌传销,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停止相关活动。告知裕善源公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2020年4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向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进行了移送。

..........................经过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企查查,天眼查中,不少人留言,说明了不少人头脑还是很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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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看到了忽悠“证书”,今天在许多网络骗局之中,都还有类似的假证!

目前云南裕善源公司已经处于经营异常,至于此案件移送警方的最终结果,我们在行动会继续关注。